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
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进一步深化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尽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理顺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逐步实现企业的主辅分离,把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职能从企业生产经营职能中分离出来,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实现住房建设和维修管理的社会化。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市企业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反馈。
附件: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00一年十月二十日
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