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海河流域综合规划》
7.《全国水利科技发展规划》
8.《天津市城市防洪规划》
9.《天津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
10.《天津市农业现代化水利规划》
11.《天津市北水南调规划》
三、“十五”计划战略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五”计划是21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做好“十五”计划,发展水利事业,逐步解决好水利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对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天津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初步建立节水型城市,以节水求发展,督促推动全市节水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城市节水力度。使城市用水计划率由95%提高到100%,节水器具与设备普及率由60%提高到85%~90%,管网损失率由15.7%降低到10%。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发展节水工程控制面积113.7万亩。
广泛开源,增加城市和农村供水水源。建设若干引蓄水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使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增加有效供水量。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争取中线天津干渠开工建设。完善引黄输水工程抓好引滦水和引黄水联合调度,在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前,保证城市供水。
完成引滦入津完善配套工程,实施天津市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有效地保护我市境内引滦水质。
积极进行地面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二)防洪战略目标和总体布局
全面完成城市防洪堤和海挡近期建设任务。2700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达到防御2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使我市海堤标准重点段达到50年一遇,一般段达到20年一遇标准。
力争全面完成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三条影响城市防洪安全的主要行洪河道的治理,使行洪能力达到原设计的过流5800立方米/秒的行洪标准,实现“根治三河,搞好配套,保卫京冀,安定津城”的防洪战略目标,显著提高全市防洪能力,使我市北系能抗御1939年型洪水,南系可抗御1963年型洪水。以北运河综合治理模式为示范,力争对独流减河、永定新河实施堤、林、路、美化的综合治理,使城市防洪圈成为城市风景线、绿化圈。
加强大黄铺滞洪水库前期工作,并在“十五”期间开工建设,以调蓄北运河洪水,使洪水资源化。
对大清河、蓟运河、潮白新河和其它行洪河道进行治理,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并对蓟运河闸,宁车沽闸、耳闸、金钟河闸和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同时进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建设防洪调度信息指挥系统。建成覆盖天津所辖地区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水利设施的通讯体系,为防洪和水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更新改造54座工程老化、设备陈旧、以国有三类为主的扬水站。治理骨干排涝河道,恢复设计除涝能力,以提高低洼易涝地区的排涝标准。
完善水文站网调整,健全控制站及巡测设施,实现水文自动测报,加强水质监测和水资源评价工作,提高水文现代化水平。
(三)农田水利
逐步进行以节水增效和完善配套为中心的七个灌区的更新改造,尤其是抓好已列为全国大型灌区之一的宝坻县里自沽灌区的更新改造,提高灌区的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灌区的良性循环。
尽最大可能解决山区人畜饮水问题,大力发展以微小型蓄雨(水)32程和简易滴灌为主的山丘区蓄水节水工程。
进一步加强蓟县山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与运行管理机制。
四、“十五”计划主要目标和重点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根据“二十一世纪初期水资源支持天津可持续发展规划”分析,在二十一世纪初期经采取节约用水、发掘本地资源等措施后,天津市城市2005年,75%、95%保证率缺水7.63、10.18亿立方米;2015年缺水12.59、15.14亿立方米。
在“十五”期间,为维持城乡人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的基本需求。计划采取如下措施:
1.建设节水型城市
按照水利部将我市列为节水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力争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下大力气建设好节水型城市,提高用水效率。到“十五”末实现以下目标:
(1)城市计划用水率由95%提高到100%;
(2)城市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改造,自来水管网损失率由15.7%降低到10%;
(3)推动一户一表,三年内实现自来水入户查表;
(4)城市用水节水器具与设备普及率由60%提高到85%~90%;
(5)改造重点企业循环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市属工业用水重复率由80%提高到84%,间接冷却水循环率由95.5%提高到97%;
(6)建设梅江小区、开发区、大港区等中水利用示范小区;
(7)按照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发展节水工程控制面积113.7万亩,累计达到316.7万亩,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达到60%。
2.广泛开源
(1)增加城市供水水源
①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争取中线天津干渠开工建设。为了保证2005年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十五”期间应立项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0年之前建成通水。天津市境内的输水和调节水库等配套工程,也要相继开工建设。初期工程建成后,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丹江口渠首天津市分水量为15.9亿立方米。
②完善引黄输水工程,搞好北大港水库加固增容,抓好引滦水和引黄水的联合调度,在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前,保证城市供水。
③对地表水、地下水实施科学合理的联合调度。地表水丰水年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以保证特殊干旱年份城市的应急供水。
④作为解决严重缺水城市的应急出路之一,建设一批供水水源工程,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宁河县城等供水水源工程。
⑤对地下水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增加城市供水水源。特别是开发宁河北水源地优质地下水,力争实现城市部分用户饮用优质矿泉水。对全市现有机井和全市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普查,对地面沉降进行监测。实现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和传输。
⑥扩大利用雨洪资源,严格控制侵占河湖、坑塘水面和湿地,增加透水地面铺设量。
⑦大力推广海水利用,完善大港电厂、塘沽海水厂海水利用工程,新建汉沽化工小区海水利用工程。
(2)增加农村供水水源
①雨洪水资源化。按照防洪、除涝与兴利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大黄铺滞洪水库,在调蓄北运河洪水的同时,增加农业储备水源1.5~2.0亿立方米。
②建设一批农业蓄水工程。新建陈咀、大杨圃水库,实施营城水库增容和杨庄截潜工程,兴建蓄水闸2座、橡胶坝5座。预计投资4.65亿元,新增蓄水能力0.94亿立方米。
③对50个重点乡镇供水机制进行改造,研究与市场相匹配的用水机制,对高氟地区进行除氟改水。2001年,建立乡镇供水公司。乡镇集中供水累计受益人口212万人,占乡村人口的95%。
④研究对山区人畜饮水工程的投入比例办法,由小比例多次投入,改为大比例投入一次性补足,不搞重复建设。计划2002年完成。
⑤开发利用再生水。再生水主要用于市区周围近郊的东丽、西青、北辰以及临近的宁河、静海的农灌区,还有蓟县、宝坻、武清城镇周边地区和14.8万亩再生水回用绿色生态灌区工程,利用再生水2.96亿立方米。
(二)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目标
1.实施天津市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包括于桥水库水源保护、新建州河输水暗渠、现有明渠护砌治理3项子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保护我市境内引滦水质。
2.积极进行地面水污染防治
治理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新建咸阳路、北仓污水处理厂,扩建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9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由45%提高到70%;新建蓟县、宝坻、武清,大邱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调控工程,治理河流水污染;着手进行海水回灌冲淤减沙改造环境的研究。
3.积极开展市区河湖水面整治开发规划工作,继续实施市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使市区河道实现“清起来、流起来”的治理目标。
4.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强化对禁采区、限采区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防止地下水污染,减少地下水超采。
5.水质控制目标
根据《
天津市防止水污染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各河系(水体)功能和水质控制目标为:
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引滦沿线各渠、州河为饮用水源,控制指标:2000年为Ⅲ类,2010年为Ⅱ类。
海河干流市区段、新引河、北大港水库为备用饮用水及工业用水水源,控制指标:2005年为Ⅴ类,2010年为Ⅳ类。
南运河十一堡闸上、大清河、独流减河、团泊洼水库、海河干流下游段、新开河一金钟河、蓟运河、潮白新河、北运河屈家店闸上、引(三点水加句)入潮、青龙湾减河等为农业用水水源,控制指标为Ⅴ类。
(三)防洪除涝体系目标
防洪体系包括行洪、排涝河道、防洪堤、防潮堤及各类防洪、防潮建筑物、蓄滞洪区。
1.主要行洪河道
天津市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有:海河干流、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大清河、子牙河、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青龙湾减河、蓟运河、新开河、金钟河、洵河、州河等。
“十五”初期完成海河干流治理工程,使海河干流行洪能力达到800立方米每秒。对其中的北运河段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北运河将彻底改变脏乱的面貌,不仅能够发挥行洪河道的功能,而且还将成为天津市一条靓丽的风景线。
力争完成永定新河治理。采用建闸清淤方案,即河口建防潮闸,对闸上游河道按恢复原设计行洪能力进行清淤和扩挖主槽。加固两岸堤防及有关建筑物,根据《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纲要》,永定新河治理的任务是恢复河道原设计1400立方米/s~4640立方米/s行洪能力。工程为二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二级建筑物。河口按4640立方米/s规模建防潮闸,按设计洪水位加固两岸堤防。
力争完成独流减河治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及《天津城市防洪规划报告》中确定对独流减河进行全面治理,泄流规模由原设计的3200立方米/s提高到3600立方米/s,充分发挥尾间河道的泄流功能,以确保大清河系中下游地区及天津市的防洪安全。根据工程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独流减河治理的工程措施包括:河口清淤及排泥场修建工程,东千米桥改建,堤防加高、加固工程,进洪闸下扩挖河道工程,险工、堤顶排水及穿堤建筑物加固工程,大港段灭苇。其左堤东千米桥以上为Ⅰ级工程,东千米桥以下及右堤为Ⅱ级工程,独流进洪闸为Ⅰ级工程。
在争取蓟运河治理工程立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蓟运河治理力度。蓟运河干流九王庄~防潮闸157km河道,近期治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排涝标准为自排五年一遇、机排三年一遇。阎庄以下段设计流量为994立方米/s。
对北运河的治理,考虑到由于上游北京市城区扩大、下泄量增大、需整治北运河和青龙湾减河,并计划“十五”期间在大黄铺洼蓄滞洪区Ⅰ区和部分Ⅱ区按照防洪与兴利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大黄铺洼滞洪水库,以调蓄北运河洪水。库区面积为43.28平方公里,围堤总长39.8公里,总库容2.2亿立方米。属大②型水库,工程等别为2等,设计标准为50年,校核标准为100年。
“十五”期间对潮白新河、大清河也要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安排进行治理。“十五”中期开始进行新开河、金钟河及耳闸、金钟河闸等海河干流治理配套工1程。
2.城市防洪
依据国家现行《防洪标准》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天津城市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根据天津城市防洪规划的总体安排,以市区为中心的防洪保护范围总面积约为270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是北至永定新河右堤,南至独流减河左堤,东至海岸挡潮堤,西至西部防洪堤(西部防线),上述防洪堤总长245.83公里。
天津城市防洪标准是由各河系、防洪控制性工程、行蓄滞洪区组成的防洪体系共同作用使天津市达到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十五”末期,永定新河和独流减河全部治理完成,西部防线建成后。遇超标准洪水时,独流减河进洪闸、永定新河屈家店闸与西部防线、西河右堤共同防御200年一遇洪水,保护城市防洪安全。
3.重点城镇防洪
重点城镇包括:汉沽城区及蓟县、宝坻、宁河、武清、静海县城。完成区县中心城区防洪规划前期工作,适当安排相应工程,全面提高天津抗洪能力。规划防洪标准50年一遇。到2005年达到20~50年一遇。
4.蓄滞洪区建设
天津市境内有:永定河泛区、三角淀、淀北、七里海、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大黄铺洼、黄庄洼、盛庄洼、青甸洼等12个蓄滞洪区和沙井子行洪道。“十五”期间重点对永定河泛区、三角淀、东淀三个蓄滞洪区进行治理,同时安排大黄铺洼、七里海、文安洼、贾口洼、黄庄洼、盛庄洼、青甸洼等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
5.病险建筑物和水库加固
对蓟运河闸、宁车沽闸、耳闸、金钟河闸和于桥水库等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6.除涝工程建设
到2005年,城市防洪保护圈内农田除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其他地区农田除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
针对扬水站老化失修严重,达不到原设计能力的状况,在“九五”期间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十五”期间继续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国有扬水站进行更新改造。“十五”期间计划更新改造54座,恢复提水能力448立方米/s,投资12667.97万元。改善排水面积767.3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80.78万亩),占现有排水耕地面积的61.57%。
为提高排涝标准,“十五”期间继续对排沥河道和沟渠清淤、扩挖浚深,计划动土方8586.5万立方米。
(四)农田水利目标
1.建设节水型农业
针对天津市干旱缺水,灌溉水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十五”期间继续加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按照《天津市农业现代化水利规划》和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发展节水工程控制面积113.7万亩,累计达到316.7万亩,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率达到60%。新建节水工程包括:防渗渠道(控制面积)67.09万亩,地下输水管道(控制面积)24.33万亩。喷滴灌面积22.33万亩。其中:
(1)完成里自沽等大型节水灌区建设。天津市特定的地理环境和逐渐加剧的水资源紧缺形势,迫使五、六十年代形成的灌区发生了很大变化。以河道为水源的灌区日渐萎缩,一些由大中型水库供水的灌区,由于水源有一定保障,具有发展潜力,且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规划更新改造的七个灌区包括:宝坻县里自沽灌区、静海县团泊洼灌区、塘沽区中心桥灌区、东丽区新地河水库灌区、西青区鸭淀水库灌区、武清县上马台水库灌区和津南区八里台灌区。七个灌区中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8座、大型河道蓄水1处,总蓄水能力44130万立方米,占全市农业自备蓄水能力的50%以上。灌区控制面积301.15万亩,耕地面积138.38万亩,亩均占有蓄水318.9立方米。七个灌区耕地面积虽只占全市总耕地的22。8%,但水源相对稳定,节水增产潜力大。灌区更新改造的目标是,使灌区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把灌区建成配套齐全、灌排畅通、综合节水、具有较强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能力的高效稳产新型节水增产高效农业区。
灌区改造本着充分发挥灌区水源优势,提高灌溉质量的精神,采取加固蓄水工程提高输调水能力,完善灌区配套工程发展节水工程的措施,从而改善灌区生产条件,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榜样。规划七个灌区总的工程项目和投资是:加固水库4座、蓄水河道1段;更新改造调水蓄水泵站5座;配套干渠建筑物160座;改造350座,配套支斗渠建筑物450座,改造450座;清挖和新挖干支斗渠2500公里。
里自沽灌区更新改造工程包括现有节制工程及扬水站点,发展管灌、喷灌、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工程设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2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达到60%。其它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09万亩。
(2)建设高新技术节水器具示范基地。以英特泰克节制水公司为基础,开发更多的高新节水新器具,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区和示范园区14个,灌溉面积6万亩。
(3)推广稻田“浅、湿、晒”节水灌溉技术,到“十五”末,稻田全部实现“浅、湿、晒”节水灌溉。
2.旱涝保收农田建设
天津市现有旱涝保收农田342.22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4.5%。“十五”期间采取旱涝兼治、灌溉排水等综合措施新增旱涝保收农田40.47万亩,累计达到412.1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5.6%。投资24300万元。
3.盐碱地改良
“十五”期间计划治理盐碱地12.56万亩,做到沟渠配套、排水通畅。
4.农村人百饮水
“十五”期间计划解决1.46万人、0.19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
5.山丘区微小型集雨(水)节灌工程
根据山丘区的水源和地形特点,“十五”期间继续建设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为主要内容的微小型集雨(水)节灌工程。
6.新建集水小水窖4862个,蓄水能力14.59万立方米,投资2917万元;购置滴灌设备661台套。使3。25万亩果园,131.6万株果树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7.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
“十五”期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使山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达到556.2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的82%。
(五)工程管理目标
按照水利工程阶段管理目标,深化工程管理内容,加强目标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上水平。围绕管理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管理设施
对主要行洪河道进行定期测量,以便掌握河道状况和变化趋势;对重要的和重点沉降区的水工建筑物和堤防实行定期观测检查,发现情况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对现有水利工程缺少的水利管理设施要予以完善;对新建和扩建的水利工程管理设施要列入工程基建项目。
(1)河道管理
对现有水利工程加强经常性管理和维护,提高工程的完好率,促进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我市十九条行洪河道堤防长度1994.2公里,近年来经治理、除险加固的河道堤防长度约832.4公里,按《天津市一级行洪河道堤防正常维护管理考核标准》进行管理。重点维修养护该堤防长度为832.4公里并随治理进度每年递增。未治理的堤防1161.8公里,按照一般堤防维修养护管理,每年递减。对行洪河道现有的险工、险段通过堤防治理工程的完成和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基本上减轻了抢险预案中重点险工险段给防洪抢险带来的压力。
(2)闸涵管理
①市属区县代管闸涵管理。全市十九条一级行洪河道共有市属区县代管闸涵29座,一类10座闸涵,经简单维修可保证正常运行;二类14座闸涵,工程存在破坏,经除险加固后能达到正常运行;三类5座闸涵,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重建。“十五”期间计划对24座一类、二类闸涵土、石、混凝土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械、机电动力设备、集控装置等加强日常维修养护,保证闸门安全启闭。对市屑区县代管的24座一类、二类闸涵,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②直屑水闸工程管理。“十五”期间,各闸的主要设备经过维修养护基本解决存在的问题,使闸门启闭正常运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安排海河二道闸、大张庄闸、九宣闸、低水闸及上改道闸、芦新河泵站安全鉴定;拟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闸涵的沉陷、位移进行观测,提高水闸的观测技术手段,加大管理的科技含量,实现海河二道闸、宁车沽闸、蓟运河、金钟河闸、耳闸、九宜闸、大张庄闸、低水闸的闸门、流量监测自动化控制。其中蓟运河闸、耳闸、金钟河闸的闸门自动化将随着主体工程的改造而安排;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水闸管理范围用地的确权工作,明确界限划定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
(3)海堤工程管理
①“十五”期间,海堤工程的管理按照《
天津市海堤管理办法》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的规程制度,明确海堤的管理范围;建立海堤管理基础档案;加强海堤的日常巡视检查维修养护,在海堤工程的设计指标范围内确保海堤工程的安全运用。
②海堤日常维护管理。我市海堤全长139.62公里,其中与海防路结合部分为41.826公里,企业自保专用海堤长21.106公里,已经达到治理标准的海堤45.68公里。参照《天津市一级行洪河道堤防正常维修养护管理的考核标准》,纳入2001年重点维修养护管理的海堤长45.68公里,以后随着治理工程的建设,增加重点维修海堤数量。未治理的海堤72.834公里,2001年按照一般堤防维修养护管理目标维修养护管理。
(4)水库工程管理
①水库泵站实现环境花园化,机泵、配电站保养维护达到水利工程管理二级单位的标准,事故率为零,开车保障率为95%,泵房配电操作室、机柜内外清洁无尘土,机电设备检修保养经常化,日常巡视不间断,记录完整,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
②电动闸门启闭灵活,保养良好,电气及启闭设备封闭严密,保障到位,室内、设备柜内外清洁无尘土,管理范围花园化。手动闸门做定时保养,启闭灵活,周围环境整洁,每个水闸建立闸门管理专有档案。
③依法管理保护水环境,库区管理范围内禁止电鱼、毒鱼、毒野禽、捕鸟,并将上述要求纳入考核范围。水质监测工作制度完备,资料完整。
(5)蓄滞洪区管理
①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依据天津市安全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以群众撤离为主,重点安排撤离路工程项目,以保证蓄滞洪区的适时启用和我市防洪安全。
目前,我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是在分洪运用机率较大的永定河泛区、三角淀、七里海、青甸洼、大黄铺洼、东淀、贾口洼等蓄滞洪区开展,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加大,在加大以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的同时,将适时对尚未开展安全建设的蓄滞洪区进行安全建设。
②蓄滞洪区管理。对在蓄滞洪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桥梁,供电线路、企业厂房等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管理。对严禁在蓄滞洪区内生产、储存遇水体会导致严重污染的产品和危险品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
严禁在分洪口门堤段、分洪闸前后和洪水主流区修建或设置有碍行洪的各种建筑物、堆放弃土加强管理。
进一步完善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预案,指明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做到转移、接收户对户持卡转移。
加强蓄滞洪区基础性工作,逐步摸清各蓄滞洪区围堤现状情况(长度、断面尺寸),随着防洪基建工程(蓄滞洪区围堤)建设,做到建一段,确权划界一段。
(6)河湖洼淀管理
对市区河湖洼淀制定整治开发规划,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使河湖洼淀规划整治成为市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法制管理。
2.河道堤防绿化管理
(1)堤防林木更新
目前,我市一级行洪河道堤防共有370万株林木,其中30%为小老树,计划“十五”期间每年集中使用绿化资金,更新北运河、北京排污河、青龙湾减河、引湾入潮,潮白新河、洵河、州河,共7条河道涉及武清、宝坻、蓟县堤防的25万株小老树。
(2)堤防植树
目前,我市行洪河道堤防约有10万亩可绿化面积。计划“十五”期间完成涉及蓟运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于牙河、金钟河、北运河、洵河、州河、还乡新河共9条河道堤防的空白段45万株树木种植工作。
(3)专项工程绿化
计划“十五”期间完成海河干流、西河右堤等基建工程中的堤防绿化任务。
3.推动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目前,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于处理,新的违章、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难以制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因此,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实际上是为我市水利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水利事业步入良性循环提供法律法规保障。计划“十五”期间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选择海河干流、永定河右堤及西河右堤堤防为试点,为以后逐步推广摸索经验。
4.加强引滦工程管理
(1)以确保为城市安全供水为出发点,节约和保护好有限的引滦水
建立引滦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立引滦输水调度科学决策系统。建立引滦输水计量管理系统。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2)以信息化带动引滦工程管理现代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建立自动监控系统,引滦水文、水质自动测报系统引滦输水优化调度系统,工程管理数据库系统和隧洞安全监测系统及尔王庄分水枢纽管理信息系统。
(六)通信建设目标
根据防汛抗旱和建设天津市防汛信息系统的要求,“十五”期间,要建成覆盖全市重点河系、大中型水库,各级防汛指挥部门、重点闸站、水文站点,水情站点、蓄滞洪区的高效、可靠、先进、实用的防汛通信系统,完成天津所辖地区各类防汛信息的收集与传输,并为天津防汛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数据传输通道,为各级防汛部门准确、及时地传输各类防汛信息,为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决策和指挥抢险、救灾等提供可靠的通信手段。同时,基本建成覆盖重点易旱地区的通信系统。
目标和内容如下:
1.建设天津北部地区防汛数字微波通信系统;
2.采用小容量微波系统完善南部地区通信系统,增加系统的覆盖范围;
3.完成防汛指挥集群移动通信系统;
4.实施引滦通信系统改造工程;
5.组建天津防汛卫星通信系统,利用卫星通信系统使某些重点防洪地区、大型水库及其他通信手段达不到的地区与天津防汛专网联网,并通过卫星系统使天津防办与国家防办联网;
6.建设非向中央报汛站短波报汛通信系统;
7.建设引滦全线各处及各区县防办电视会议系统;
8.建设完善重点蓄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
9.采用海事卫星或“铱”星通信设备,完善防汛抢险手段;
10.利用通信主干网建设区县水利局程控交换网提高全局办公自动化能力。
(七)水文建设目标
1.完成站网调整,健全控制站和巡测设施,新建水资源监测断面32处,增设水文站4处,雨量站五处。加快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文测报能力。完成防汛水文自动测报、传输系统建设,加快水文数据库建设步伐,建立水文信息传输、处理、存储服务一体化的水文信息服务系统。实现20分钟内将报汛站的水情信息传递到防汛指挥决策部门。
天津市一级河道控制站达到百年一遇洪(潮)水测报标准。测验河段有堤防的站,能测到堤防控制最高洪(潮)水位。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研制、引进先进水文仪器,在完成部分测站水位、雨量固态存储、自动采集的基础上到2005年全部完成。
在完成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中有关水文信息采集、传输、预报等项目建设的同时,提高水情,潮情,旱情等灾情预报水平,加强水文通讯建设。
2.加快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质信息测报网络,对重点河段,引滦输水河段和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引黄入津等大型水源地实行水质自动监测。加强水质预测、预报,完善水质评价方法。根据水利部行业归口管理的要求,承担天津市取水许可证中有关引、排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和水环境评价工作。
3.开展水资源评价,加速水资源站网建设,通过水文分析计算等专业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水资源、水环境、洪水和干旱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特别是针对天津市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开展水资源监测工作,随着水文行业归口管理体制的逐步实施,全市地下水的观测,资料整编应纳入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质监测统一管理体制。
4.开展城市水文研究工作,逐步开展城市雨洪治理,雨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城市水环境等领域的专题项目研究。水文科技工作,城市雨洪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是城市发展有关水的三个焦点问题,围绕着这三个问题,天津地处渤海之滨,滨海开发滩涂利用河口治理都有一些水文科研项目急待开展。2001-2005年将开展河口水文、潮间带水文、潮汐、波浪、泥沙淤积规律、工程水文等项目的研究工作。针对天津市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和评价工作,开展水资源预测、预报为水资源管理和城市防洪减灾提供服务。
(八)水利经济目标
1.加强水利经济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财务会计工作电算化
“十五”期间,要求局属各单位全面实现财务会计工作电算化,即在事业单位全面使用“通用”财务核算软件、工管单位全面使用“用友”财务核算软件的基础上,分步骤地逐步实现财务会计工作电算化。
(1)对已达到会计工作电算化水平和手工与计算机记帐并行的单位,要求在两年内全部甩帐,率先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
(2)对尚未开展计算机记帐的单位,要求在两年内实现手工与计算机记帐并行,第三年开始陆续甩帐,达到会计工作电算化水平。
(3)最后两年时间实现局系统内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利用计算机技术传输数据和报表,全面实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电算化。
2.加强水利经济政策研究
加强水利经济政策的研究,探讨水利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努力的方向目标,制定适合水利经济特点的政策、制度和各项收费措施,充分利用水利工作自身的优势,摸索出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经济发展目标。一是研究国家有关经济政策,财务制度,吃透精神,掌握精神实质,打好理论基础;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三是研究引用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水利经济结构优化重组;四是把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建设性的实施方案,五是全面落实各项经济财务指标,建立水利经济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3.做好水价的测算和核定工作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符合我市水资源特点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范价格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此,提出我局的水价测算调整方案,报市物价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逐步调整到位,形成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保值增值考核标准,争取市政府授权我局对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加强对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局属单位重大资产的转移、报废,要建立审批制度。
5.水利综合经济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计划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计划“十五”期间多种经营收入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五年间累计实现收入48.61亿元,到“十五”计划末期的2005年,水利综合经营总收入达11亿元。
(九)前期工作目标
在原有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十五”期间,重点做好全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除涝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和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作,为水利建设和管理创造条件。主要的前期工作有:
1.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1)按国家要求完成南水北调设计工作;
(2)天津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3)天津市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规划;
(4)天津市城市供水水源规划(修订):
(5)天津市五县城及汉沽城区供水水源规划;
(6)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市区工程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7)天津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农业部分)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8)引滦入津工程整治规划(修订);
(9)利用海水净化河道改善环境规划;
(10)其他水资源专项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2.防洪除涝
(1)天津市蓄滞洪区总体规划;
(2)天津市五县城和汉沽城区防洪规划;
(3)北运河(天津段)治理可行性研究;
(4)州河(于桥水库一九王庄段)治理可行性研究;
(5)洵河(天津段)治理可行性研究;
(6)潮白新河(天津段)治理可行性研究;
(7)重点二级河道治理可行性研究;
(8)蓄滞洪区治理可行性研究;
(9)其他防洪除涝专项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10)拱泥河区域整治规划;
(11)天津市区河湖水系治理开发规划;
(12)天津市堤防地勘测量档案库。
3.农田水利
(1)天津市除涝专项规划;
(2)天津市农村供水水源规划;
(3)重点灌区改造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4)其他农田水利专项规划和可行性研究。
4.其他
天津市沿海滩涂开发利用规划。
(十)科技发展目标
发展水利事业,解决水利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必须以科技为先导,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十五”期间要以水资源开发利用,解决水资源短缺为重点,并对防洪减灾、水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开展研究,对先进技术加大引进和推广力度。重点研究及成果推广项目有:
1.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环境建设方面
雨洪水利用技术,再生水利用技术、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回灌技术、引滦与于桥水库优化调度和实时调度、引滦与于桥水库水质监测与保护措施研究,天津市水资源水质保护及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等。
2.防洪、减灾方面
洪水及风暴潮测预报技术、防洪减灾实时调度;防洪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等。
3.农田水利方面
节水灌溉技术、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微咸水污水回用技术、不同节水措施下作物灌溉制度试验、农业用水计量技术,农田灌排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等。
4.水利工程建设方面
水利工程建筑新材料开发与应用、工程质量检测新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应用等。
5.成果推广应用
建设商标准农业节水示范区、水稻“浅、湿,晒”节水灌溉技术、喷滴灌技术、灌区大口径管道应用、机井水位自动观测、吹填土低位抽真空疏干及快速固结技术、水工建筑物快速修补及加固技术等。
6.建立水资源检测、评价系统,建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引滦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职工教育与队伍建设目标
为满足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十五”期间,水利职工队伍建设重点是,解决职工队伍文化程度偏低,所学非用普遍,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并按照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的需求,下力抓好水利职工的“四支队伍”即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学历较高、作风过硬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齐全、适应新技术革命挑战和水利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一支懂经营、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水利经营管理队伍;一支工种岗位门类配套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的水利技术工人队伍。具体目标为:
1.市水利局国家公务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区县水利局国家公务员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2.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局系统达到80%,全市水利系统达到40%;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局科研设计单位达到50%,局工管单位达到15%;
3.局系统高学历人员的拥有量,博士研究生达到10名,硕士研究生达到100名,大本生达到650名(其中具有工商学士学位的不少于10名);
4.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达到35%;
5.局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拥有量,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聘任资格的人员达到20名,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聘任资格的人员达到200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聘任资格的人员达到500名。
“十五”期间,我局深化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局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局依据宏观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局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改革工作以推行全员聘用制为突破,走“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实现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十二)政策法规建设目标
“十五”期间,水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使水利法制建设适应形势的要求,保障、规范、引导水利改革和发展;深入开展水法制宣传,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1.水法规体系建设
在已有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础上,为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利的需求,保障水事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在“十五”期间,拟制定如下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
(1)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天津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天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天津市工业、生活用水水源供水管理条例》;
(2)政府规章
《天津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天津市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天津市洪涝潮灾害统计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文资料审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排灌扬水站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办法》;
《天津市水域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管理与保护办法》;
《天津市水环境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2.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十五”期间水政工作仍以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和区县均须完成建立专职水行政执法队伍的任务。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单位,建立考核制度,重点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水利建设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水行政执法的力度,每年开展二次全市性的在水资源管理与河道管理方面的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搞好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追究责任制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落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行政专职执法队伍。
五、投资安排意见
(一)投资安排原则
针对我市水资源短缺、防洪抗灾标准低、水生态环境恶化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投资安排上,“十五”重点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治理、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水保护工程及引滦完善配套。
(二)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