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按照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的通知》(浙文市〔2001〕45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10月底前将我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总量压减到900家以内。一律停止审批设立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机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经重新审核登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再添置或者更新任何类型的电子游戏设备。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经常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电子游戏经营活动,依法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销毁违法电子游戏机型、机种。
(三)整顿歌舞娱乐服务场所。依据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硬件设施、消防安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实行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依法严厉打击歌舞娱乐服务场所中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经营场所。加强对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的经常性管理,防止各类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严格歌舞娱乐场所演出的管理,禁止和取缔淫秽色情表演活动。
(四)整顿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全面清理经营音像制品的场所,凡以出租、招商方式经营音像制品的场所必须在今年年底以前关闭或清退经营户出场,杭州、温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必须在今年9月底以前关闭。依法严厉打击反动、淫秽及盗版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打击走街串巷兜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规范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经营行为,努力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停止审批并继续压缩录像放映场所,整顿茶座录像等服务性录像放映场所。
(五)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全面清理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坚决取缔、关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出版物(含光盘,下同)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网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经营和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打击盗版和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以及储运窝点、地下发行网络,打击海上走私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控,加大对城市街头和社区非法游商的治理力度。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含教材、教辅材料)、盗版软件和宣扬伪科学、愚昧迷信类非法出版物。
(六)整顿印刷业。全面清理整顿印刷业,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印刷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继续调整结构、压缩总量,对现有各类印刷业的开办条件、经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整顿或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户),切实改变目前印刷业“低、小、散”的现状。把印制假证件、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作为整顿和规范印刷业的工作重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出版物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整顿期间,暂停审批新建各类印刷企业。加强对印刷业的经常性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印刷业问题较多的苍南等地,要在前一阶段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