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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

  21.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发挥政策研究、理论探索、改革实验、教学指导的作用,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要把课程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的改革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鼓励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和教改实验,鼓励一线教师开展行动研究和实验研究。
  22.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引导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中考、会考命题改革,加强对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引导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主动、自由发展创造条件。加大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力度,调整科目设置,改进评价办法,把统一考试与多样选择结合起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减轻考试负担结合起来,保证国家课程计划的落实,克服缩短学时、延长复习、加大负担、频繁考试的应试倾向,增加学生主动学习和选择机会,鼓励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考试机构的职能逐步转向专业化、中介化、社会化,接受政府和学校委托并按照政府的规定提供考试服务。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
  2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把“数字教育”作为“数字北京”规划中的重点优先项目,加快建设步伐,为基础教育发展构建现代化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办学形式、教学模式、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变革。
  24.加快建设北京教育信息网,形成市、区(县)级网络中心和校园网三级信息网络系统。今年建成19个区(县)级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传播中心,实现全市中小学(农村地区中心校以上)校校有计算机房。到2002年,完成市、区(县)教育网络中心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加快实施“校校通”工程,到2005年,使全市中小学(农村地区到完小)的教室都能接入计算机网络,全面构建网络化教学环境。建立和完善教育软件开发中心和信息资源库。丰富网上教育资源,拓展学生课内外学习空间。
  25.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中学、小学分别于2001年、2003年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
  26.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大力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努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索能力。开发、推广优秀教育管理软件,提高教育管理的现代化程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促进义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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