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六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3月31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决定
(200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