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
6.科技进步奖评定
7.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证书
8.重点新产品享受财政优惠
9.核发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
10.科技成果鉴定登记
11.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认定
二、保留的备案事项(4项)
1.技术合同登记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科技开发企业和技术贸易机构设立
4.民办科技企业登记
公安局
一、取消的审批(核准)事项(5项)
1.在特区内行驶的香港私家车入出境资格
2.公路、公交客运车辆购置
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资格
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维修资格
5.核发民用爆破器材运输专用车辆标志牌证
二、属于部门工作职能,不列入审批(核准)事项(9项)
1.《港澳回乡证》多次加签
2.办理《深圳机场安全控制区证件》
3.在深投资、办企业、就业的台湾同胞多次往返签注
4.办理入户手续及《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少年儿童证》
5.对港澳台居民核发《广东经济特区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
6.建设功能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的交通设施指标
7.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所属机构,外地驻深机构,境外企业驻深办事处刻制公章
8.生产、销售和维修消防产品资格初审
9.机动车身外侧喷涂广告初审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32项)
1.核发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安全作业证
2.工程爆破许可
3.公安、金融、仓储、科研等内部保卫系统枪支弹药配置
4.印刷业、刻字业特种经营许可(其中印刷业与文化局联审,文化局牵头)
5.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剧毒物品销售、储存、使用、购买、运输作业许可
7.爆炸物品销售、储存、使用、购买、运输许可
8.机动车改装、更新、报废和延缓使用(改装初审)
9.居民单、双程赴港澳地区定居、探亲和旅游
10.核发《大陆居民往返台湾地区通行证》
11.本市居民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旅游护照
12.签发外国人来华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
13.核发货车临时通行证、车辆载货三超证、专用车证
14.申办机动车检测站资格初审
15.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
16.给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核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17.举办3000人以上文体、庆典、展销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
18.建立保安服务组织
19.户外广告设立(与工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联审,工商局牵头)
20.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与城管办联审,城管办牵头)
21.居民随迁入户
22.公交线路的开设与调整(与交通局等部门联审,交通局牵头)
23.旧货市场设立(与经贸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审,经贸局牵头)
24.网吧设立(与信息化办公室联审,信息化办公室牵头)
25.拍卖企业设立(与经贸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审,工商局牵头)
26.核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7.核发《入出境通行证》及有关加注项目
28.核发《暂住证》
29.核办《特区通行证》和《边境通行证》
30.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及异动
31.机动车入户、核发牌证及异动
32.开办、改变及注销机动车停车场、停放点。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2项)
1.全市旅馆业资料
2.计算机国际联网用户备案
监察局
一、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2项)
1.干部行政纪律处分
2.各区监察局正副职领导干部任免
民政局
一、取消的审批(核准)事项(6项)
1.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定
2.核发自然灾害救济费
3.收容遣送站的设置、撤销
4.婚姻登记员资格
5.接受安置异地退伍兵
6.退伍义务兵随父母异地安置
二、属于部门工作职能,不列入审批(核准)事项(6项)
1.核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
2.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安置
3.转业士官、退休士官安置
4.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
5.牺牲、病故军官随军遗属异地安置
6.婚姻登记及出具《夫妻关系说明书》、《解除婚姻关系说明书》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12项)
1.革命烈士称号初审
2.新建、迁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3.设立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4.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及有关事项变更、撤销登记
5.尸体出境及国内运送
6.公墓(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中外合资公墓)建设
7.设立殡葬服务单位、生产销售丧葬用品
8.因战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9.特等、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10.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