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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

  5.地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包括基建、技改部分)
  6.地方中方机构担保项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融资指标
  7.深圳市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
  8.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立项(与科技局联审,科技局牵头)
  9.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
  10.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认定(与科技局联审,科技局牵头)
  11.鼓励类限下外商投资项目立项(与外经贸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审,外经贸局牵头)
  12.鼓励类限上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初审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1项)
  1.深圳市区属企事业单位30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
  经济贸易局
  一、
取消的审批(核准)事项(9项)
  1.名牌产品认定
  2.名优产品认定
  3.已设立的外资工业企业调整内外销比例
  4.港深自货白运厂车指标
  5.组建企业集团
  6.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技改类)确认书
  7.产业政策限制的内资企业变更(增加)经营范围
  8.技术创新项目认定
  9.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
  二、属于部门工作职能,不列入审批(核准)事项(5项)
  1.深圳市对口扶持地区向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申请优惠贷款及市内欠发达地区申请贷款
  2.工业企业技术引进合同
  3.为本市企业去内地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4.国家限量配额管理的重要工业品进出口管理
  5.两型(产品出口型、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14项)
  1.内资企业限制发展类工业项目立项
  2.核发《酒类经营业务许可证》
  3.加工贸易生产合同
  4.开展“三来一补”项目
  5.成品油的经营权和加油站的设立
  6.拍卖企业设立(与工商局、公安局联审,经贸局牵头)
  7.旧货市场设立(与工商局、公安局联审,经贸局牵头)
  8.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核发确认书)
  9.新产品、新技术认定
  10.广东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初审
  11.设立工业类社团
  12.核发露天采石场《安全准采证》
  13.核发《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14.核发《特种工作人员操作证》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4项)
  1.商品展销、展览会
  2.专业市场
  3.连锁经营业务
  4.中央部、委、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办事机构登记
  教育局
  一、
取消审批(核准)事项(19项)
  1.成人中专招生计划
  2.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3.市外院校来深举办成人专科学历教育
  4.市属院校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
  5.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初审
  6.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成人中学)设置初审
  7.普通中专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专业设置
  8.初中学生录取
  9.市属院校函授本专科办学资格
  10.夜大本专科办学资格
  11.公立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初审
  12.市属学校申办企业(禁止项目)
  13.直属学校教育附加费使用计划
  14.直属学校(单位)临时申请专项经费
  15.社会力量办托儿所、幼儿园登记注册
  16.特区外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初审
  17.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附加费使用计划
  18.特区内民办学校收费初审
  19.报考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考生资格
  二、属于部门工作职能,不列入审批(核准)事项(6项)
  1.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增设本科专业
  2.市内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3.普通高中、职校、成人中等、高等教育毕业证验印
  4.直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调拨
  5.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6.普通职业高中和市属中专学校学生录取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10项)
  1.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初中、高中
  2.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者开办培训班
  3.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或者开设课程辅导班
  4.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校外教学机构
  5.刊登、播放、张贴、散发各类招生广告
  6.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7.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8.举办成人高等、中等专业教育《专业证书》班
  9.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增设专科、本科专业
  10.申报国家级、省级学校和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级学校、办学效益评估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4项)
  1.成人中专、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2.市外院校来深举办成人专科学历教育
  3.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市属院校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
  4.由其他行政部门审批(核准)的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及培训班
  科学技术局
  一、
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11项)
  1.深圳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使用(与财政局、经贸局、发展计划局联审,科技局牵头)
  2.科技保密审查
  3.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认定(与发展计划局联审,科技局牵头)
  4.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立项(与发展计划局联审,科技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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