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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发展民族医药的有关政策和规划,进一步做好民族医药的保护、继承、发掘、整理和提高工作。
  (25)中医事业要逐步由数理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各级各类中医机构要加强内涵建设,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临床疗效。要积极利用、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不断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功能,提高防治疾病的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六、依靠科技教育,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26)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医学科研要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在应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医学基础性研究等方面,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开展攻关,力求有所突破。促进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的有机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大力推广适宜技术。高度重视科技信息的开发利用,加强信息管理。
  (27)抓好卫生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的卫生队伍。要重点抓好高级卫生人才和医学通科人才的培养。要确保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农村卫生事业的需要,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卫生通科人才的培养。要进一步改善卫生人才结构,发展大专医学教育,控制中专医学教育规模,适当控制医士专业招生数量,增加医技、护理、管理等短缺专业招生。大力加强医学成人教育,尤其是继续医学教育,开辟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在职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扩大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医学本专科定向招生计划,为这些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技术人才。
  要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乡村医生,到2000年使8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水平。
  (28)加强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教育广大卫生人员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建立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健全奖惩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评选先进和卫生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挂钩。对优秀卫生工作者进行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对有突出贡献者和卫生科技拔尖人才实行特殊津贴或其他奖励制度。
  (29)卫生行业集中了大量的知识分子和优秀人才,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广大卫生人员,注意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帮助他们解除住房、子女入学、就业等后顾之忧,提高他们政治、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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