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按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进入财政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各市、地、州、县(市、区)都要尽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要接受劳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十二、努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要按照我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目标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目前各地仍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差额缴拨的,要尽快改为全额缴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办法,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以切实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
十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管理,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养老保险的统计工作。要抓好窗口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开展柜台式服务,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查询咨询服务,牢固树立为企业、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的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十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退休制度,不得乱开口子,擅自确定提前退休办法。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严格审批、审核职工退休,严格控制职工提前退休。凡不符合国家退休条件规定的,不能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保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进行。
十五、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十六、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领导,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组织好统一制度的实施。劳动部门要会同体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统一制度的原则、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加强面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决定》的贯彻实施。努力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体系,以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