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199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
(1998年2月13日 川府发〔1998〕1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
国务院关于编制199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1997〕36号)的有关精神,现就编制我省199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199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998年,我省的预算编制工作,应以“九五”计划和1998年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为依据,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控制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继续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
1998年预算安排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有赤字的市、地、州、县(市、区)要消化一定数量的赤字,省财政厅应严格按川府发〔1995〕111号文件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二、1998年财政收入政策要点
(一)积极稳妥地安排财政收入。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财政收入的增幅要不低于国民经济的增幅。
(二)努力开辟财源。在高速和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
(三)完善税制,扩大税基,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停止执行已到期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减少收入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四)通过国有企业“三改一加强”,促进企业加强财务和成本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扭亏增盈,增加财政收入。
(五)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尤其是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征管,按规定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
三、1998年财政支出政策要点
(一)财政支出的增长要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各级财政做到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二)在坚持量入为出、控制总量的基础上,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加大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
(三)1998年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1998年工资政策出台较为集中,保稳定的任务也十分繁重。全省财政支出预算,要按下列顺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