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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

  (四)音像业治理的重点:解决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管理薄弱、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泛滥和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调整布局,调整结构,严格控制文艺类音像出版单位的发展,适当发展科技、少儿类;规范复制行业,打击非法出版和买卖版号;进一步规范进口音像制品及其经营;加强对光盘生产的管理。
  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公开出版、发行报刊的治理工作于今年12月基本结束,并用一年的时间予以巩固;内部报刊的治理分两批进行:市、地、州、县委(不含其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以及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主办的内部报刊暂时保留,第二批再行审理。其余内部报刊自1998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治理今年重点抓好试点,再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全省的治理。图书出版业今年着重治理重点出版社,再用一年的时间进行巩固和面上的治理。音像业的治理工作原则上于今年结束,并用一年的时间予以巩固。
  三、加强领导,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以省委副书记杨崇汇任组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席义方、副省长徐世群任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鄢正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杜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蒋明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正培、省广播电视厅厅长李之侠、省科委副主任杨国安为成员的四川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地、州委、政府(行署)要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制定治理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共同完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治理任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要认真细致、协调一致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要制定出报刊、广播电视、图书、音像等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案,加强经常性的管理。文化、公安、邮电、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做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治理工作。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这次治理中停办、撤并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台(站)涉及的人员认真作好思想工作和有关善后工作,包括人员的安排、资产的清理等,保证全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四川省报纸业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2.四川省期刊业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3.四川省广播电视业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4.四川省图书出版业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5.四川省音像业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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