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一般应先从厂部机关做起,凡可设可不设的机构,应当坚决撤销;工作业务相近的机构,应当合并;只要工作有人负责,不强调机构上下对口。对于有关业务部门给企业规定的单项人员配备要求,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是否配备,配备多少,专职还是兼职、脱产还是业余,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各部门不要干预。总之,要做到组织合理,机构精干,职责分明,工作效率高。
二、制定劳动定额方面的问题
目前应当实行劳动定额的生产工人中,约有百分之六十至八十的人实行了劳动定额,还有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的生产工人劳动无定额。有不少定额不符合平均先进的要求,定额管理制度也不健全。因此,在这次整顿中要求做到:
1.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产品数量或工时消耗数量的人员和班组,都要实行劳动定额。不易实行定额管理的职工,要建立和健全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考核。制定劳动定额,应尽可能采用技术测定的方法,条件不具备的,暂时也可采用统计分析、经验估工的方法,但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进行技术测定。
2.定额必须平均先进,切实可行。本着生产条件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多数工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原则,把定额确定在既先进又可行的基础上。
3.加强定额管理,维护定额的严肃性。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分析等各项基础工作。要加强技术测定工作,提高定额质量。因定额不准或生产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增加工时时,要经过定额管理人员同意,反对弄虚作假和随意改变定额。正常情况下,一般一年审查修改一次定额,但生产情况变化较大时,要适时进行修改。同时,为了能够反映出真正的经济效果,定额考核范围和实行奖励制度的计奖单位要一致起来。
三、安排好富余人员的问题
企业定员后的富余人员,必须从原岗位上撤下来另作安排。富余人员的安置,除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必要的调剂外,主要由企业自行消化,一是广开生产和服务门路;二是组织轮训。在安置工作上,要以负责到底的精神,落实一批,撤下一批。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1.首先要在企业内部进行余缺调剂,解决本企业缺员岗位和新上设备项目所需要的人员。
2.动员二、三线多余的青壮年工人回到第一线。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