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不懈地做好中西医结合工作,不断培养壮大中西医结合队伍。要把成都中医学院两年制的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纳入高教计划,坚持办好;沪州医学院要创造条件试办中西医结合班(系),培养中西医结合高级医生。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作用,尽可能地集中使用力量,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开展工作的条件。成都、重庆要办好现有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地、州以上的综合医院,都要建立中西医结合病房,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和组织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热爱中西结合事业的西医专家学习和研究中医。
七、切实做好中药工作,是振兴中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当前要认真解决部份中药供应紧张,饮片质量低的问题。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结合各地实际不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3〕16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报告的通知》和川府发〔1984〕25号《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报告的通知〉的通知》,对中药材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妥善解决中药生产、经营、管理、中药职工待遇等实际问题,广开药源,有计划地组织发展药材生产,加强管理,并适当提高中药材留利比例、改善储存、加工炮制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适应治病救人的迫切需要。
八、切实加强对中医中药工作的领导,是振兴中医事业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党的中医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每年要为中医中药工作开一次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加强振兴中医工作的领导,省决定成立振兴中医领导小组,市、地、州、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省振兴中医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的重大措施,协调有关工作,及时反映重要情况、问题,推广经验,以保证省委、省政府振兴中医事业决定的贯彻执行。医药、卫生、教育、科技、计划、供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振兴中医工作。各市、地、州要抓好中医(包括民族医)的卫生行政管理的组织建设工作,给卫生局配备一名懂中医药的副局长,尽快建立健全卫生局的中(藏)医科,县卫生局要有专人管理中(藏)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要选拔一批符合四化要求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担任中医药单位的领导工作。当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积极地有步骤地开展中医中药事业和建设工作。要加强中医中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检查中医药队伍中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并教育他们同其它医药卫生科技人一道,振奋精神,加强团结,克服困难,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为振兴中医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