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要认真解决好职工的教育的经费问题。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对职工教育经费问题,已作了原则规定;今年五月八日财政部又制发了《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开支范围暂行规定》。财政部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可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还可以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教育。工会经费中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支出,仍按企业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三十七点五掌握使用。基本建设单位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在本单位经费中调剂解决。少数基层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各级财政研究解决。各级教育部门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有关项目的经费内开支。各单位一定要把职工教育经费管好、用好,使之充分发挥作用。
八、认真落实政策,充分调动办学、教学、学习三个方面积极性。今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职工教育,并把开展职工教育的好坏,作为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列为评比先进的一项重要条件。为了稳定职工教育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学积极性,对专职教师在晋级、调资、奖励和福利等方面,与科室技术人员一视同仁。专业课教师按工程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对兼职教师要按规定发给讲课酬金。对职工学校的专职人员,要按规定放寒暑假。对各级各类职工学校的学员,要建立成绩考核、学籍管理等制度,把职工教育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职工的学习成绩要载入档案,作为分配工种、转正定级、评定技术职称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职工学完中专、大专课程之后的毕业考试、工作安排、工资待遇等问题,要按中央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壮年晋升为三级或四级职工,一般应达到初中文化程度,晋升为五级以上的职工,一般应达到高中文化程度。今后对于掌握关键精密设备和要害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位。
九、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管理机构,逐步形成职工教育的管理体系。职工教育要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改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各种上社会力量,共同把职工教育搞好。为了加强对职工教育的统一管理,要健全充实省工农教育委员会,设立职工教育办公室,配备得力的领导骨干和一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全省职工教育和日常工作,编制从省级机关现有行政人员中调剂解决。
省级工交、基建、军工、财贸等大口,要领导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各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负责所属系统职工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制定规划,组织办学,落实各项措施,帮助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省高教局负责职工高等教育。省劳动局负责工人的技术培训。各级工会除办好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外,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办好职工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师资培训、教学指导,并配合企业主管部门编写教材。为了更好地做好教学工作,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成人教育研究室,加强教学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