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适当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商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草案)》执行。肉类加工、糖果糕点、小食品、儿童食品、果脯密饯等提高到百分之六点二五,酿造调味品、酱腌菜、果汁果酱等提高到百分之十,粮油加工、饲料等提高到百分之七点一,其他商办工业提高到百分之七。同时,按折旧费的百分之四十计提大修理基金。
6.为加速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大中型商办工业企业可按销售额的百分之零点八、小型商办工业企业可按销售额的百分之一提取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开发资金,并列入成本。
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大中型企业百分之七十留企业,百分之三十上缴主管部门;小型企业百分之九十留企业,百分之十上缴主管部门。企业税后留利可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缴主管部门,个别企业有困难的,也可以区别情况不缴或少缴。各级主管部门集中掌握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技术改造、新技术开发项目和对厂长的奖励。
7.小型商办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从企业留利中解决;大中型企业国家要给予适当照顾,并尽可能多安排一些贴息贷款或低息贷款,贷款资金允许用新增利润在税前偿还。
对酿造、豆制品、儿童食品、干菜等无利或微利企业,仍维持原定办法,每年由省适当安排机动财力,作为扶持基金,实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各级的机动财力亦应作适当安排。
8.商办工业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对外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联合发展技术、联合开发人才,也可以同外商合作经营。在联合经营中,要坚持企业隶属关系、基本核算单位不变。除中央和省规定的费用外,企业对各种平调和摊派,有权拒绝、抵制、索赔经济损失。
四、加速商办工业的技术进步
国家对商办工业实行优惠政策后,企业税后利润比原来增加的部分,应主要用于技术改造并同折旧基金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各商办工业的主管部门要全面制定行业技术改造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实施。要积极吸收兄弟省市先进技术,有计划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尽快淘汰消耗高、效率低的破旧设备和落后工艺。
要积极发展传统名特食品,开发新产品。我省传统名特食品比较丰富,具有广泛的消费基础,很受省内外群众欢迎。要从狠抓技术改造入手,以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卫生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商品包装为重点,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食品引向工业化、科学化、方便化,使商办工业有一个大的进步。
要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积极办好现有财贸部门举办的大、中专学校和职工大学,为商办工业输送人才。各大中型工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兴办各种专业学校和训练班,有计划、有目标地对职工进行培养提高。同时,要主动与大专院校联系,增设食品工业系或专业,采取定向招生,自带学费,国家补助的办法,多方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