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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农牧厅关于社队企业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
 社队企业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3年4月10日 川办发〔1983〕19号文件)


  在党的十二大精神的鼓舞下,在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精神的指引下,联产承包责任制正从农业向社队企业扩展,预示着社队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即将到来。
  社队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生产关系的合理调整,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它革了“大锅饭”的命,深受社队企业干部和务工社员的欢迎,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承包企业自主权有了可靠保障,生产力获得解放,产品成本普遍下降,质量不断提高,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充满生机,欣欣向荣。过去的一些“死”企业变活了,亏损企业扭亏为盈了,流通渠道堵塞的畅通了。实践证明:改革出效益,出速度,出财源,出人才,出精神文明。在社队企业中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重要途径。
  为了使这项改革顺利展,根据新津县和其他地方的经验,对社队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在社队企业中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紧紧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和承包方案,必须经过县、社领导审查,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做到生产、改革两不误。目前,部分干部和群众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思想顾虑,一定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和《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继续清除“左”的影响,全面总结过去的经验,既肯定承包奖所起的作用,也分析现行管理办法的弊病,加深对改革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消除顾虑,立志改革,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承包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1.承包原则。要做到“三坚持”、“两增加”、“一提高”。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集体所有制,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原则;产品产量、产值增加,生产经营利润增加,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提高。
  2.承包内容。一般应包括产品产量、产值、质量、经营收入、上交利润、集体提留、归还贷款、折旧提取、上交管理费等项目,有些企业还应规定设备完好率、安全生产等指标。要认真清理财产,搞清家底,根据设备能力、生产潜力、经营水平、市场销路等条件,反复测算,合理确定承包指标,做到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使承包人经过努力,可以超额完成。
  3.承包形式。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尊重群众和承包人的意愿,不搞一刀切,不规定统一模式。规模较大,产供销正常,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领导班子较强的企业,可以由厂长、经理或领导班子承包,领导班子或负责人不愿承包的,可以由职工推举代表承包或数人合伙承包;规模小,利润少,产供销不够稳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适合分散经营的企业,可以由个人承包;适合家庭经营的饮食、服务、修理企业,可以实行家庭式承包或专业户承包。承包企业内部,也要层层包到班组,一直落实到人,确保承包合同的实现。对少数产供销很不正常,承包指标难以预测,物色不到合适承包人的企业,可待条件成熟后再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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