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渔业生产特点,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生产责任制。国营渔业场、站,实行几定到队,责任到组(劳),联产计奖。渔业社、队实行统一经营,作业组专业承包,也可联产到劳,几定奖赔,联产计酬。水库、堰塘和水田养鱼,要根据方便生产、有利经营的原则,分别包到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劳,联产计酬。包产指标要合理,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一定几年不变。既要包成鱼产量,又要包鱼种数量。注意管水、养鱼相结合,调节好农渔用水。已经包了的,要稳定下来;没有包的,要尽快包下去。无论实行那种责任制,都要由群众讨论决定,签订合同奖惩兑现。
三、继续放宽鱼产品的购销政策
国营渔场、渔业社、由国家投资扶持的商品鱼基地生瓣成鱼,按照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国家派购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产销直接见面,蔬菜队生产的成鱼,继续实行以鱼顶菜的办法。集体(渔业社、商品鱼基地除外)和个人生产的鲜鱼不搞派购,可自行出售,价格随行就市;国家也可采取议购的方式,与生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组织鱼货供应城市。
成都、重庆、自贡、渡口四市,国家按牌价收购集体的鲜鱼,实行鱼粮挂钩的办法,每收购一斤鲜鱼,返供一斤粮食,半斤化肥。
四、积极扶持渔业生产
发展水产养殖,要贯彻自力更生的精神,依靠集体力量为主,国家以必要的扶持。
鱼塘、鱼池及拦鱼设施,要纳入农业基本建设,统筹安排。养鱼所需钢材、木材、水泥、桐油、网具等物资,要列入计划,保证供应。
国营渔场、站、水产科研所和渔业社养鱼所需精料,由粮食部门按规定供应。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养鱼所需精料,原则上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可酌情供应一些。社队养鱼要提留饲料粮,安排饲料地。所有养鱼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池埂、隙地种植饲料,还要试验推广养蛆、养蚯蚓等,广辟饲料来源。
国家扶持农业的投资、贷款,要照顾水产生产的需要。渔业生产所需的燃料、电力等,与农业生产一样,享受支农价格待遇。城市和工矿区,要逐步改善水产品的储存设备和经营手段,做好购销工作。
五、努力提高科学养鱼水平
各地要按照渔业区划,安排好鱼种生产布局,逐步建设鱼种站、良种场和社队苗种培育点,并采取水田、库湾、网箱培育和成鱼池套等办法,培育大规格鱼种。要因水养殖,抓准放养大规格鱼种、合理混养密养、科学投饵施肥、防逃防病除害等关键措施。改革捕鱼工具,改进捕捞技术,努力提高产量。
水产研究所、水产学校,有条件的国营渔业场、站和水利工程,要加强对良种引进、选育,名贵鱼种及冷水性鱼类的养殖,高密度流水养鱼、网箱养鱼,配合饲料,划浆培育鱼种,防治鱼病,河蚌育珠,龟、鳖、虾、蟹的人工繁殖等试验研究,早出成果,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