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实际出发选择发展重点
当前,除继续搞好交通、邮电、文教事业方面的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外,要重点抓好城镇人员群众急需的生活服务方面的事业,主要是:
(1)搞好宾馆、旅馆建设,发展洗澡、洗衣行业,解决过往人员“住宿难”和群众“洗衣难”、“洗澡难”等问题。
(2)加快城市商品住宅建设,解决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大城市要搞一些质量较高的高层建筑区,农村要抓新村建设。
(3)发展服装行业,解决群众“做衣难”、“买认难”的问题,进一步搞好包括衣、帽、鞋、袜和化妆品在内的从头到脚美化人民衣着、仪表的服务。
(4)抓好劳动服务事业,发展各类家庭服务公司、快餐业、托幼业、修理业,积极解决儿童“入托难”的突出矛盾,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
(5)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解决群众“乘车难”的问题。
(6)发展旅游事业,抓好包括吃、住、行、游、乐、购和工艺纪念品的旅游“一条龙”服务。
同时,增设各种商业服务网点;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技术、信息、法律、咨询、人才培训、智力开发等服务事业。
四、进一步采取优惠政策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已在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执行。并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放宽:
(1)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城乡群众利用自筹资金和社会其它闲散资金。对于提供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优先安排就业。优先供应产品,实行保息分红等优惠条件。金融部门要灵活采用信贷、信托、租赁、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的贷款,财政部门可采取贴息办法,给予适当扶持。要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采取各种优惠办法,大胆吸收和利用省内外、国内外的资金。
(2)新办企业应按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减税或免税的待遇。老企业因生产、经营、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经过审查批准,给予减税、免税照顾。
(3)服务性价格,总的精神是要进一步放宽搞活。除中央管理的部分和省、地、市、州管理的一些涉及面宽、比较敏感的价标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调整外,技术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实行议价;其它生活服务性收费可逐步放开,按照当前不同的消费水平,既保持适应多数群众消费水平的中低档价标,也要制定一些高档价标,高档价标一般可放给企业灵活掌握,以体现优质优价和调节供求关系:同等条件的服务性项目的收费水平,一般应略低于省外,以增强吸引力;集体企业和个体户的服务性收费,可参照国营企业收费标准自定。根据上述原则,各地放开物价的步骤,由市、地、州根据市场情况掌握,不能一哄而出,避免造成市场物价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