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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

  (八)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走私、进口、制作(包括复制)和播放淫秽录像的,以及个人利用职权和所管的设备复制淫秽录像带的,除依法惩处责任者外,还要追究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鉴别是否淫秽录像带,由省广播电视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审查,公布片名。由缴的淫秽录像带统一上交省公安厅查封处理。
  第三条 营业性录像放映队的管理。
  (一)开办营业性放映业务的条件。
  凡开办营业性放映业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为“四化”建设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严格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有主管单位和部门,有正当的供片渠道,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放映场。
  (二)开办营业性放映业务的对象。
  开办营业性录像放映,应以广播电视部门和文化部门下属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县以上工会系统的俱乐部为主。个人经批准亦可申办营业性录像放映。党、政、军机关与学校等,一律不得开办营业性录像放映业务。
  (三)申报手续及批准机关。
  由开办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县(市)广播电视局按规定审核合格后,发给营业性录像放映许可证,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最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对个人申办营业性录像放映的,要从严掌握,批准权限在地市州一级的广播、公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性录像放映许可证,可按成本收取一定费用。
  (四)放映内容应以国家批准的音像制品出版部门出版发行的录像片、国内电视台播送的节目和电影发行部门发行的影片录像带为主,也可放映经严格审查后,由音像出版部门供应的海外文艺性录像片。严禁播放反华、反共、反社会主义和色情、诲淫内容的音像制品,以及进行宗教宣传活动的和其他音像制品。
  (五)所在营业性录像放映队一律属企业性质,单立帐户,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六)放映队应定点放映,不得跨县流动放映,更不允许到省外流动放映。放映票价一般应低于当地普通银幕故事片的电影票价。
  (七)各地广播电视部门应对营业性放映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其任务是: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组织节目带源;定期培训放映员;监督检查财务收支等。
  (八)放映队必须“三证”(营业性放映许可证、营业执照、片目准映证)齐全方可放映,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转让、出租“三证”。
  第四条 关于海外音像制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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