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1.关于新师资培养。根据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从一九八五年起到本世纪末的十六年间要求补充初中新师资七万三千一百人(按每班编制二点四人计算)到八万三千六百人(按每班编制二点六人计算),平均每年需要补充初中新师资四千六百人到五千二百人。其中前六年需要补充新师资三万五千九百人到四万七千七百人,平均每年需要补充初中新师资六千人到八千人,要采取多种办法培养解决。
  (1)发展和加强高等师范教育,这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提供合格的初中新师资的主要途径。师范专科学校要全力以赴培养初中教师,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以及其它大学都要从实际出发,挖掘潜力,举办以培养初中短缺学科教师为主的两年制专科班,为普及初中贡献力量。师专和其它大专院校举办的师资班,均作为国家指令性计划,扩大定向到县的招生比例,毕业学生全部分配到初中任教,不得层层截留。
  (2)通过函授、电大或自学考试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民办教师和社会青年,逐步由省和各地安排专项指标,转为或吸收为公办教师,其中有的可以在小学任教,有的可以调到初中任教。
  (3)动员一部分达到退休年龄,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初中教师,缓退三至五年,继续任教。
  (4)“七五”期间为了解决新师资来源的年度和地区上存在供需不平衡,边远山区初中教师缺额大、不配套等问题,除了从根本上抓好高校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外,少数条件好的教育学院,经省教育领导小组批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急需的初中新师资。 
小学教育方面,全省小学教师尚缺编九万人,现有教师中还有一部分人教学存在较大困难。今后学龄儿童将逐步减少,但教学班和教师的数量不会有大的减少。为了补充足够数量的合格的小学新师资,“七五”期间中师招生由一万七千人扩大为二万人。
  2.关于在职教师培训提高。一九八四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已达到规定的学历水平的,高中占百分之五十三,初中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四,小学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九,现有教师中还有一部分不胜任教学,培训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努力搞好省、市、地、州教育学院、广播教育学校、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工作和有关建设,充实教学人员,增加教学设施,以适应培训任务的需要。教师培训以在职进修为主,离职培训为辅,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高中教师的培训,主要由省统一规划和组织,初中教师的培训主要由市、地、州统一规划和组织,小学教师的培训主要由市、地、州、县(市、区)组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要调整到其它工作岗位。今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任教。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