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
(1985年4月24日 川府发〔1985〕14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畜牧业发展较快,六年产值翻一番多。一九八四年,全省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一点二,约占全国牧业产值的九分之一;猪只出栏占全国六分之一。但是,畜牧业仍然是我省农村经济中的一条短腿,许多畜禽产品供应仍感不足。这种状况,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必须尽快改变。根据中央今年一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指示,为了加快我省畜牧业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加快畜牧业的发展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点
现在农业生产已进入商品生产的新阶段。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必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从我省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出发,要把加快畜牧业的发展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点。这是农村经济和整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改变人民食物构成,促进人民体质根本好转的一件大事。
加快我省畜牧业的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要从各方面努力,争取到一九九0年达到百分之三十左右。
在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中,要把饲料、饲草的生产纳入种植业计划,种草立业,以促进草食牲畜的大发展。牧区和半牧区要加强草场建设,改良现有草场,兴建人工草场,做到草畜同步发展;盆周山区要利用、改良现有草山草地,渐步把不宜耕种的土地退耕种草还牧。
二、坚持实现畜牧业大发展的方针
从现在起。到二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我省畜牧业应当坚持实现大发展的方针。
畜牧业的大发展,必须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实行数量质量并重,适应市场需求。在这几年内,全省畜牧业产值要以百分之八以上的速度递增,确保提前三年翻番。既要注意数量的稳步增长,更要注重质量的不断提高,增强竞争力。要特别注重猪的瘦肉率的提高,发挥我省生猪生产的优势。
畜牧业的大发展,必须调整内部结构,使之逐步合理化。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重点是抓好猪、禽、兔生产,同时为草食牲畜的大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畜牧业的大发展,必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草原牧区要坚持以牧为主,牛、羊并重;盆周山区要以草食牲畜为主,并注意发展猪、禽;腹心丘陵地带要以猪、禽为主,全面发展畜牧业;城市郊区要充分利用市场、技术加工贮藏和交通运输等有利条件,积极发展猪、禽和奶牛、奶山羊等。各类地区都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