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对“双十工程”和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管理和考核。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淘汰制度。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专项资金董事会组织专家进行一次审查,并将评估结果报“988”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奖励,支持其继续发展;凡不再具备条件的,即取消资格。
三、实施“988”计划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
组织实施“988”计划,是我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提高经济素质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用力方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技术升级在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优质企业高科技化。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产业和产品的同时,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以改革为动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要用开放促实施,大胆引进国外和省外的资金、技术、成果和人才,把推进“988”计划与发展我省的开放型经济结合起来。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
——建立安徽省经济技术升级专项资金,作为实施“988”计划的配套资金。专项资金由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以股份制的方式设立,成立资金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具体运作。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988”计划项目的投资参股、融资担保和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机构在资金的运作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将资金过渡到规范化的产业投资基金上来。
——鼓励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项目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35%。其中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根据实际贡献,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成果实施转让,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
——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投资回报率在20%以上,达标后可按项目当年新增税后利润的10%一次性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对“988”计划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对进入“双十工程”的优质企业高科技化项目,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对我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鼓励省内银行联合对“双十工程”进行银团贷款。
——优先推荐进入“双十工程”的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