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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经办关于组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集团实施意见的通知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5、有规范化的集团公司章程、核心企业章程等。
  三、组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集团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组建龙头企业集团的基本原则
  1、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政府不搞行政命令,而是通过宏观调控和服务、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优势,通过市场形成企业集团。
  2、平等原则。集团内每个企业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互惠互利原则。实行利益共享,在谋求集团整体利益的同时,兼顾集团各企业的局部利益。
  4、鼓励竞争原则。同行业内不搞独家垄断的企业集团,鼓励同行业集团间的竞争。集团内部也要引入竞争机制。
  (二)组建龙头企业集团的基本思路
  按照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组建龙头企业集团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树立产业化观念,打破行业、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界限,以改制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重点企业为核心,采取联合、兼并、收购、重组、划转等方式,“并船造舰”,特别要支持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存量资产快速向重点企业集聚、重组,实现增量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规模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
  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现有水平,在具体操作中,先从优质粮油、优质黄牛、肉鸡食品、林特产品和种子等五大产业起步,组建五个省级龙头企业集团,并使之到“九五”末固定资产、年营销收入、年利税等主要指标占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50%以上。近期内,先以黄山市食用菌(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联合休宁县食用菌协会内相关中小企业,组建安徽黄山山华集团,先行一步,逐步摸索经验,稳步推进省级五个龙头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
  四、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集团的组建、审批和管理
  按照组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集团的基本原则和思路,由核心企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集团组建方案,内容包括:设计集团模式,选定集团领导体制,明确集团内部管理体系,设置集团组织机构,制定集团的营销战略和策略,民主协商草拟集团章程等。组建方案经地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会同省计委、省体改委、省外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乡镇企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论证,包括基本条件、生产经营条件审查、财务和经济效益分析等。对方案较为成熟的,由省农经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市,协助集团企业按照国家及省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挂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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