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投入,积极扶持
加快发展畜牧业,坚持多渠道投入,计划、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给予必要扶持。各级财政用于畜牧业的投入要逐年增加,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地、市、县也要建立奖励基金。财政支农周转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开发性农业、粮棉大县、乡镇企业、“菜篮子”建设等专项资金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畜牧业的发展。各级银行、信用社要加大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力度,积极增加畜牧业贷款的比重,对符合贷款条件,经济效益好,辐射性强,按期还款有保证的重点畜牧项目、畜产品加工、贮藏龙头企业和创汇企业,优先予以支持。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畜牧业发展基金。个体屠宰商每经营一头猪交2元作为商品猪生产发展基金,屠宰税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畜种改良、技术推广。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拿出一部分用于扶持畜禽生产,平抑物价。各项资金要切实管好用活,真正发挥效益。
国家税法、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要继续执行,用足用活。对新办畜牧场、畜禽产品加工厂、饲料厂,在政策、资金上要给予优先扶持。各级畜牧部门创办服务性经营实体收入,不冲抵事业拨款预算,主要用于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功能。
四、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依靠科学技术是加快发展畜牧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措施。重点抓好畜禽良种推广,按照《
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种畜禽场(站)的管理,确保良种质量。抓“两头”(良种和饲料、加工、流通),带中间(生产),加快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省级建祖代场、畜禽品种改良总站,市、县建父母代场、畜禽改良分站,县以下建商品代饲养场(户)和改良点,形成比较完整的良种繁育推广网络。采取集团承包、责任承包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畜禽良种、杂种优势利用、配合饲料、青贮氨化、暖圈养畜、人工授精、快速育肥、雏禽共育、活拔羽绒、免疫程序等十项适用技术。到2000年,良种普及率争取达到80%以上,科技贡献份额达到50%以上。
五、建设高质量的畜禽商品基地
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发挥效益。到本世纪末,商品猪基地县由现有的27个调整增加到40个,每县年出栏瘦肉型商品猪40万头;肉牛基地由现在7个发展到20个,每县年出栏肉牛10万头;肉鸡生产基地10个,每年出栏肉鸡500万只;羊、兔、水禽、特禽生产也要建设一些基地,各类基地总数达到100个左右。基地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计划,条件暂不具备的可作为省级基地,标准适当降低,以利新区开发。城市和工矿区建设一批现代化的畜禽饲养场,保证城市肉蛋奶的供应。畜禽商品基地建设必须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规模养殖水平,充分发挥基地在畜禽增产和保障供给中的作用。基地建设资金来源坚持多渠道筹措,以群从自筹、地方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进外资,省级适当扶持。基地建设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择优投资,分期分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