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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失效]

  预算外资金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树立大财政观念,与抓预算内资金一样,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力度。当前要认真界定预算外资金渠道、性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加强分类管理:行政性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费单位正常支出按照收大于支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实事求是地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从事经营所得收入,纳入预算外专户,财政核定抵支基数,超收部分单位留用;差补单位服务性收费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并核定适当抵补事业费的支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后,收支管理逐步放开;各种专项基金,如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房改基金等,除一部分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之外,其余资金应逐步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在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第二预算”,逐步形成预算外财力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五、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职能,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当家必须理财的思想,把加强支出管理和改革同其他财税工作一起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加强领导。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克勤克俭,廉洁奉公。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支出逐项剖析,加快支出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没有制度的,要抓紧研究制订;已建立制度的,对现有制度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提高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同时,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实现支出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律化。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财政、人事、编制、银行、劳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控制不合理支出的增长;各级监察、审计、物价等监督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共同协作,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按《预算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新闻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宣传教育,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讲排场、摆阔气、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要敢于曝光,支持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务使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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