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24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24日)废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
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1995年6月6日 皖政〔1995〕2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业经1995年5月22日省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发展热头良好。然而,由于财政基础薄弱,收支总规模偏小,人均财政收支水平在全国的位次还很落后;支出结构不合理,“吃饭”财政的局面尚未明显改变;财政多年入不敷出,欠帐较多,部分地方还有相当数额的历年赤字;支出管理不严,改革步伐不快,力度不大,浪费和效益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省财政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的问题,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在继续培植财源、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努力建立起公平有效、职能健全、平衡稳定和良性循环的财政机制。现依据《
预算法》,就我省财政支出改革和财政资金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出改革和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严格依法办事
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财政支出改革和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
预算法》为基本依据,理顺财政和供给单位的关系,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改善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建设性投入,管好用活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财政支出改革和财政资金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理清思路,加大措施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要树立法制观念,依法理财,依法治财;增强节约观念,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改革观念,加快支出管理改革步伐;坚持大财政观念,把财政预算内外、财政信用资金都纳入支出管理范围;确立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形成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机制。
依法编制和执行财政支出预算。各级财政预算编制要按照新的财政体制及《
预算法》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预算支出安排要坚持保稳定、保改革、保发展的指导思想,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等支出;努力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优化支出结构的激厣机制,探索分行业、分产业增收的可用财力与其建设性支出挂钩办法,逐步提高生产建设性支出比重,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后劲。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支出预算,财政支出预算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做好资金调度工作,按预算、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