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是规划必须坚持市场导向,通过对未来宏观环境和市场供求变化的科学预测,使规划源于市场,高于市场,真正起到对经济发展的预测性、导向性作用;二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目标、战略重点和发展思路;三是围绕市场机制,制定实施规划的重大政策措施。
2、要充分体现技术进步的要求。要大力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和国民经济信息化,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一方面立足现有基础,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依托老企业改造,发挥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未来,注意培育与发展能占领未来市场制高点的产业与产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3、要充分体现开放式经济的要求。面临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和“复关”以后国内、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的新形势,在规划的内容上,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培育、壮大本省优势产业、企业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4、要充分体现产业政策的作用。在产业发展重点的确定上,要充分考虑未来体制变动的影响,本着培植地方财源的原则,对各地市、部门提出的重大项目进行摸底排队,从中挑选出一批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的项目作为扶持发展的重点。
5、要充分体现跨世纪发展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九五”和2010年规划不仅要考虑到本世纪内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全省达小康,更要考到下个世纪我省经济的崛起,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胜利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因此,在制定规划时,无论是思路还是项目,都要为下世纪我省经济的大发展作好充分准备。
三、建立、健全省级规划体系
省级规划体系由以下几种规划构成:
1、全省总体规划。包括远期的战略性规划和阶段性的中期计划。长期规划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设想,包括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经济发展速度、重大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等。中期计划的内容包括经济和社会的总目标和若干重要领域的发展目标、国民收入的分配、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国际收支、物价指数、就业率、人民生活、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地区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国土开发和整治、重大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等。全省总体规划以省计委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
2、专项规划。是为了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包括:(1)某些重点产业规划,如汽车工业振兴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等;(2)某些跨地市的重点区域规划,如皖江开发规划等;(3)解决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某一重大课题的规划,如劳动力转移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工业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等。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目录由省计委根据编制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其中重点产业规划由省计委或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重点区域规划由省计委会同有关地市、厅局共同编制;属于解决重大课题的规划由省计委或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有条件的咨询研究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