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
计委关于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1994年6月13日 皖政〔1994〕39号)
现将省计委《关于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市场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资源优化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对于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因此,必须下大决心,花大精力加快我省市场体系建设。
一、市场体系建设的原则
1、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以及“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设市场。
2、统筹规划,分层次发展。省重点和区域性市场,由省统筹规划和协调;中心城市和地区性市场,由地市统筹规划和布局;以小城镇为依托的市场由县(市)因地制宜地统筹安排。逐步形成大中小相结合、综合与专业相结合、批发与零售相结合、城市和农村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功能、全方位、开放式的市场体系。对民间自发形成的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和边界市场,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所有市场,都要重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发展市场中介和服务组织,做到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
3、市场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改、扩建项目,企业是项目法人;新建项目要尽可能依托现有企业进行,项目建议书由企业或由新组成的项目法人提出。不能依托现有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由政府部门或单位提出,但经批准后要迅速确定项目法人。建设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券本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二、市场体系的规划
4、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应按商品流通的需要,建成大中小相结合、各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并存、功能完备、相互配套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网络,推进流通现代化。逐步完善市场结构,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市场,形成要素市场网络。
5、批发市场网络。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建立大宗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以钢材、铜、水泥、煤炭、粮食、茶叶、药材、木材等十个左右的省重点市场为龙头,以地区性市场为骨干,建立起信息畅通、吞吐顺畅的批发市场网络。在巩固和扩大现货市场的基础上,创造条件积极试办期货市场或远期合约市场。
6、零售市场网络。省辖市要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营业面积超万平方米、年营业额过亿元的现代化综合商厦,并配套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商店,形成较为发达的地区商留中心。各县(市)也要建立规模较大的综合商场。以这些大中型购物中心为骨架,在全省城乡建立起布局合理的零售市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