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水利基础产业的决定
(1994年10月23日 皖发〔1994〕15号)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安徽位于我国南北过渡地带,水旱灾害频繁,水利的基础产业地位和命脉作用尤为突出。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人民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在防洪,除涝、灌溉、供水、发电、水产、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由于受投入不足等各种因素制约,不少骨干工程尚未实施,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大部分年久失修,严重老化,效益衰减,整体抗灾能力不高。1991年大水和1994年大旱的事实证明,水利基础设施脆弱仍然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大力发展水利基础产业,不断增强抗灾能力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顺利实现小康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是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基本任务
1、从我省的实际出发,近期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健全分级负责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多方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现有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统一管理资源,实现依法治水;强化经营管理,搞活水利经济,促进水利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水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在建设上,坚持全面规划,洪、涝、旱、渍综合治理,水资源综合开发,大中小型工程相互协调;在投入上,坚持走社会办水利的路子,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齐上;在经营管理上,坚持巩固与提高相结合,强化服务功能与提高经济效益并重。加大依法收费的力度,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大力开展综合经营,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3、水利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加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淮河、长江及其主要支流的防洪排涝能力;加快现有工程的除险加固、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解决好农村缺水地区的人畜饮水困难;大力发展小水电;积极争取上几项骨干水利工程。
二、建立和完善水利投入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