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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3〕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建设,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到“八五”期末,力争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现有农田的80%左右。已划定的保护区,不得随意占用,确需占用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先办理占用基本农田许可证,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划整为零、越权批地、少批多用或用地不报批等违法用地行为,要坚持查处。
  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用工业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要积极予以扶持。千方百计增加技改投资中农用工业的比重,“八五”期间重点抓好淮南化工总厂、合肥化肥厂的专项改造项目;加强复配农药和农药剂刑的研究开发,并大力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膜的产品质量,生产多功能农膜。对于支农工业更新改造开发研究所需的资金,财政、金融部门和科委应积极予以支持。
  十、多渠道增加农业收入
  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从1994年起各级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必须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加强农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根据中央部署,抓紧组建省农业政策性银行,把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业务分开,保证国家用于农业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运转。今年要用好国家扶持商品粮、棉大县和“一优两高”农业示范区的专项贷款和8000万元共淮海专项贷款。省农行今年安排乡镇企业贷款6.6亿元,比上年计划增加51%,要保证投入效益;同时安排好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切实保证收购农副产品不打“白条”。
  实行乡镇企业以工补农、建农政策。粮食、棉花、油料、蚕桑、生猪的技术改进费用继续征收。即将开征的土地增值税应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要按规定比例用于农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性资金互助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十一、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
  我省自80年代中期对贫困地区实施的扶贫开发战略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按新的扶贫标准,全省目前仍有300万人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这些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山区、库区、沿淮行蓄洪区,扶贫难度较大。为此,省政府决定从1993年开始实施“3358”脱贫工程。各有关县,要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我省“3358”脱贫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扶贫规划。规划的竹嘛要是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的乡、村和300元以下的农户。对贫困乡、村和农户,要采取得力扶持措施,真正把扶贫项目倾斜和辐射到贫困乡、村和农户。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禁止挤占和挪用,保证扶贫效益。对深山区兴办扶贫企业有困难的,要学习霍山、金寨等县的经验,发展山口经济,即在较发达的集镇易地办厂,山上搞资源开发,山下搞加工流通,搞下山脱贫。要十分注意搞好科技扶贫,发挥科技在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考核工作,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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