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山区的基础条件
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是影响山区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当前重点是加强道路、能源、通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抓好山区群众的劳动投入。目前劳动投入仍然是投入的主体,也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各地要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治山、治水、修路、办电,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山区基础建设的倾斜,重点加强山区的公路建设,提高国道、省道的等级。继续执行以工代赈政策,实生“点面结合,相对集中”,把改善贫困山区交通条件作为投入的重点。贫困山区各县要对公路建设做出具体规划,由省计委和省交通厅重点扶持,在今后年度以工代赈及配套资金中逐年分步实施;乡村道路建设实行民办公助,以县、乡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在“九五”期末做到85%以上的行政村通公路。
山区小水电资源丰富,要制定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开发。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省级小水电建设基金,要抓紧筹集,落实到位。重视加强山区农村电网建设,发挥好省农村电网调节基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快山区输变电工程和无电村通电建设步伐,“九五”期间要使山区乡村通电率达到100%,农户通车率达到95%,并建成一批农村电气化县。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1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上网。要认真贯彻《
水土保持法》,狠抓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农水重点建设经费要向山区倾斜,扶持山区小流域治理、建设“当家田”和“当家塘”,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补助。
逐步提高山区的通讯水平,“九五”末力争使60-80%的行政村通电话。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面。
省交通、邮电、水利、电力、科技、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在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要重点扶持山区搞好各项基础建设,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出规划,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项目、并列入考核指标,定期检查。
山区基础建设投入,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放宽政策,积极争取外地和世界各地经济组织前来投资、积极争取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
八、进一步调整、放宽政策,扶持山区经济发展
(1)加快木材经营体制改革。在严格林政管理、严格限额采伐和运输许可证管理的前提下,对木材经营实行有限度放开。鉴于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改革应当十分慎重,由省里先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探索不断完善的办法。
为了防止乱砍滥伐,林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违法的要依法惩处。要让利于民,杉木、松杂木经营的毛利率必须严格控制在12%、15%以内,由各县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代表和农户代表实行监督,定期审计。国有木材经营单位要实行政企分开,不再承担行政性职能,主要发挥木材经营的主渠道作用,参与调节木材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