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城乡绿化的决定
(1987年3月11日 皖政〔1987〕13号)
近几年来,绿化祖国的群众运动在我省城乡蓬勃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全省还有二千一百多万亩宜林荒山、荒地没有绿化,林业仍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绿化造林事业的迅速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目标,制订规划。
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速绿化全省城乡,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对于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加速国土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常运用绿化先进典型进行生动而现实的教育。绿化工作既要有一定声势,又要扎实有效,务使爱林、育林、造林、护林蔚成风气,绿化事业年年有所进步。
全省城乡绿化的奋斗目标:从现在开始,四年实现城镇绿化,五年实现“四旁”绿化,十年基本实现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到本世纪末有林地面积达到五千一百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
我省平原、丘陵、山峦俱全,自然条件迥异。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突出绿化重点,制订全面规划,分区、分期实施。城镇绿化,要坚持乔、灌、花、草一起上,改善环境、美化市容,增加绿地面积,加快实现城镇园林化。到“七五”期末,新建城区绿化面积达到30%,旧城改建区达到25%,全省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五平方米。
山区要大力抓好封山育林,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和小型经济林园,加强以杉木为主的商品材基地建设。到一九九七年,宜林荒山绿化面积达到85%以上,以县为单位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丘陵区要大力发展用材、薪炭兼用林和经济果木林,营造小面积速生丰产林,发展村庄小林园(即小杉园、小桐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小桑园),在水网地带适当发展林粮间作,并建立以池杉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到一九九七年,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面积达到90%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平原和圩区要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扩大林粮间作,发展立体林业,建设高标准的综合防护林体系。要大力发展黄泛区果木林和泡桐等速生丰产林,同时认真抓好砂姜黑土区、石质山地和沿淮低洼地区的绿化。到一九九七年,宜林地绿化90%以上,农田林网或农林间作面积达到80%以上,以县为单位的林木覆盖率达到12%以上。
铁路、公路沿线,河流、渠道沿岸及村旁、宅旁等空隙地,要结合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力争在五年内全面实现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