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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

  二、担任科以上职务的各级领导干部,除了学好上述内容外,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方便要求应更高些。还要学习包括科学的综合、协调、决策方法在内的现代管理和领导科学。中央希望学习的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等,可以选学一门至几门。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还可结合专业选学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商业经济、财政金融、统计学、情报学等。一九八五年前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领导干部,一九九0前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都要学完中央规定的四门政治理论课和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工业、农业、科技管理等四本科技知识干部读本。
  三、在一九九0年前,每个专业技术干部都要重新学习、进修提高一次,可以选派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或离职自修等,根据工作需要,着重于知识的补缺更新。一九八五年以前,要先安排三分之一。
  四、省委、省政府设想,到一九八五年底,县委书记、县长,大中型企事业主要负责人,基本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省地两级处级干部,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一半左右;厅局、地市级领导班子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干部要占较大的比重,其中意识形态、工业科技等部门,大专文化程度的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后备干部必须都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到一九九0年底,县以上党政机关干部都能提高到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水平,大专以上的比例增加到半数以上。其中,地、市、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从而使整个干部队伍的“四化”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使各级党政机关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能机关。

                 (二)

  当前干部培训工作任务重、规模大、层次多、专业细、基础差。为此,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按照正规化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干部培训工作。
  一、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今后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必须经过党校的正规培训。加强各级党校建设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省、地、县三级党校要分别按文科大学、专科、中专的规格进行建设,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保证。党校教育的办学方式和课程设置要正规化。省和有条件的地市党校要逐步做到统一班次、学制,统一课程设置、教材,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党校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努力办好培训班、理论斑、进修斑、文化班等班次。同时,要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委的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二、加强干部院校的建设。我省近几年来已经恢复和新建干部学校九十余所,但绝大多数干校还不具备正规化办学的条件。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调整、整顿、充实和提高,以达到正规化办学的要求。一般标准是:有相应规模的校舍及教学设备,有严格的入学标准及考试考核制度;有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一套比较成熟的规范化教材;有健全的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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