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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我省计划体制的若干意见[失效]

  六、文教卫生计划
  教育方面,对研究生、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实行指令性计划。为广开渠道,加速培养人才,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完成国家计划后,可实行有偿委托办学,统一招生,统一考试,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双方合同实行定向分配。鼓励地方、部门、企业、团体以及个人办学(包括进修、培训、补习、大中专斑),招生人数可不纳入国家计划。学员结业同参加省高等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享受同等学历待遇。欢迎并支持中央部门和利用外资在我省办学。各类学校都要提高教学质量,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全日制高等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学校所在地的学生可实行走读,以腾出校舍增加招生人数。
  改革教育结构,有计划地增加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比重。
  人口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
  其它方面,如中、小学招生计划、卫生事业计划等实行指导性计划,分级负责。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事业计划,由地、市和部门平衡下达,报省计委备案。
  七、实行多种形式的计划承包责任制
  试行市、县对省主要计划指标的承包。拟将蚌埠市、凤阳县作为试点,以探索计划承包责任制的新路子(具体办法另订)。
  建立项目承包责任制。省投资安排的项目逐步实行多种形式的投资大包干,按概算(或预算)包投资、包建设规模、包投产时间、包新增生产能力及投资回收年限。
  在设计方面,对重要工程组织方案设计竞赛,择优委托设计;一般工程可采用各种形式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施工推行招标承包制,改变单纯使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办法。在劳动用工方面,实行民工制度,能进能出。在工资、奖金的分配方面,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凡提前竣工而节约的资金归承包单位留用;因延误工期而多贷的资金,由承包单位负担。
  对重点建设工程,逐步实行由物资承包公司和设备成套公司承包基建材料和设备的办法。
  八、加强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下放计划管理权限以后,指令性计划范围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扩大。省及地、市、县计委要着重抓好全社会的财力(包括财政和信贷)、物力、人力(特别是专门人才)和外汇的平衡;着重研究经济发展方向、经济结构、建设重点、生产力布局和各种比例关系;安排好经济发展速度、积累和消费比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要同生产资料的增长相适应,人民生活的改善要同消费资料的增长相适应。要控制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对主要工业消费品,国家统购派购的重要农产品和计划分配的生产资料,实行计划价格。要进一步开展经济协作,并加强这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要解决好计划多头的问题,搞好“条块”结合。今后各部门计划到各地、市后,由地、市计委统一平衡。该项工作可先在合肥、蚌埠、芜湖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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