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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革委、省军区关于加强保护地下通信电缆安全的通知

安徽省革委、省军区关于加强保护地下通信电缆安全的通知
 (1975年9月6日 革发〔1975〕105号)


  从北京联接我省,通向南京、上海等地的中同轴和小同轴地下电缆,以及从小同轴分支至合肥的高频电缆,已先后建成。近年来,由于有些社队和单位在进行基建等工程时,不注意保护地下通信电缆的安全,以及一些不法分子的破坏,切断电缆、中断通信的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通信畅通,威胁党和国家通信机密的安全。
  地下通信电缆是全国通信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党政军领导机关、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际间通信畅通的重要手段。一旦损坏,影响极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通信畅通无阻。
  一、要以毛主席的三项重要指示为纲,加强领导,做好地下通信电缆的保护工作。要向沿线有关单位和社队宣传保护通信安全的重要意义,依靠广大民兵和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通信线路的巡视和维护检查。
  二、各地邮电、铁路和军队通信部门,应将地下通信电缆的路由位置情况,告知同级基建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做好地下通信电缆的保护工作。地下电缆沿线埋设的标石,应认真保护。电缆沿线两侧各五米内的障碍物,如坟、树、粪坑、房屋等,均在施工时迁移,不准重新设置。有关部门的施工如与国防地下干线电缆发生矛盾,应服从国防需要,设法避开。在地下通信电缆上修筑的房屋和其它障碍物,要动员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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