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水产业的几点意见
(1985年8月30日 皖发〔1985〕22号)
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了水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发展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已取得明显成效。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加快我省水产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
加速发展水产业,是关系到改善人民生活、繁荣城乡经济、促进内外贸易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象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水域的开发利用,要有负责同志分管水产工作,把我省的水产业扎扎实实地搞上去。区、乡、村要有专职干部抓水产工作,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水产业管理体系。要结合整党和机构改革,配备精干的领导班子,并实行政企分设。要改进工作作风,多作调查研究,各级水产部门要认真贯彻“放开、搞活”的精神,抓好水产行业的改革,加强市场、信息、效益和服务的观念,注重运用经济方法进行宏观指导。
全省初步规划:一九八六年至二000年,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水产品总产量以平均每年百分之十点八的速度递增发展,本世纪末达到七十五万吨,产值二十二亿元,人均年占有水产品三十斤。一九九0年,达到水产品总产三十五万吨,产值十亿元。地、市、县、区、乡、村,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为实现我省水产业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狠抓水产业的薄弱环节
进一步落实跨界水面的使用权。要自上而下地组织力量,普查跨界水面的利用情况,协调、促裁跨界各方的责、权、利关系。适宜统一经营的,可建立渔业区、乡或相应的经济实体,也可搞多层次的联营。对可养殖的抛荒水面,要向水面所有者或经营者适当征收“荒水金”,具体征收办法,由各有关部门商定。
建立水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要逐步建立以市、县为中心,区、乡为基础,水产科技干部为骨干,乡村渔技员为主体的多层次的水产业科技推广网络。当前,县以下农技站要积极抓好水产业的技术服务工作,重点推广亩产三、五百斤池塘养鱼技术,亩产百斤鱼、千斤稻的稻田养鱼技术,大型湖泊、水库水产资源增殖技术,以及网箱和围网养鱼、山区流水养鱼、河蟹人工育苗和鱼病防治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