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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饲料工业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饲料工业的决定
 (1983年8月30日 皖发〔1983〕70号)


  饲料工业是实现畜牧饲养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饲料工业的发展,不仅对蓄牧饲养业的发展有直接的作用,对改善人民食品结构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几年,我省的饲料工业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还没有形成一个与畜牧饲养业发展相适应的饲料工业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城乡畜牧饲养业的需要,也严重影响到农村饲养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饲料资源,加快发展饲料工业,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真贯彻饲料工作的方针,发展各种类型的饲料工业。发展饲料工业必须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大中小并举,广辟饲料资源,积极发展价廉质优的配、混合饲料,为发展畜牧饲养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在发展饲料工业中,必须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注意挖潜改造,发展各种类型的饲料工业。建设饲料工厂一定要大中小并举,以中小型为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要抓好国家兴办的大中型饲料厂的建设,使它成为全省饲料工业的骨干;县以下主要兴办中小型饲料加工厂,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要积极鼓励、支持饲养专业户、重点户及经济联合体,从事配合饲料的生产和经营,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
  二、全面规划,积极稳步地发展饲料工业。为适应畜牧业发展的要求,在“六五”期间,要适当加快发展饲料工业的步伐。初步确定,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各县要建成一个年单班生产能力三千到五千吨的饲料加工厂;地、市各建一座规模较大的配、混合饲料厂;鼓励、支持社队企业和个人集资办小型饲料加工厂,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九八三年,主要应抓好已建成的十五个简易饲料加工厂的技术改造,以及合肥、蚌埠等大型饲料厂的续建、配套工程,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对今年计划新建二十五个年单班生产能力四千到六千吨和阜阳市的年单班生产能力一万吨的饲料厂,要加强领导,抓紧建设,争取早日投产。省计委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订出全面发展规划,使我省饲料工业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建立专门机构,使饲料工业逐步向专业经营管理的方向发展。省地市县都要建立饲料公司,逐步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的专业公司。如条件还不具备,可过渡一个时期,在完全能够独立开展饲料产供销以及调运、储存和科研工作后,再转为经济实体单位。安徽省饲料公司为副厅级机构,由省粮油食品局领导,暂定企业编制名额四十人。地、市、县饲料公司为地、市、县局级机构,可委托同级经委或粮食部门代管,暂定企业编制的名额,地市级公司为二十五人,县级公司为十五人。配备人员要力求精干,懂得业务。各级饲料公司的编制,应按照省编委[1975]80号文件规定,从下达给各级粮食部门“粮油饲料工业公司”编制名额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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