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饲料是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也是提高粮食转化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应广泛推广。各级饲料生产单位要多生产优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乡镇企业和专业户要积极兴办中、小型饲料加工厂,力争在一、两年内,每个乡兴办一个小型饲料加工厂;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生产予混合饲料添加剂,不断改进饲料配方。今年省里拿出十亿斤粮食,按原统购价支持养殖专业户、国营养殖场和集体、户办的饲料加工厂,发展畜牧业生产。
加强饲料质量管理。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饲料质量监测体系,严格进行饲料质量监测。禁止用统糠和霉烂变质的粮食加工饲料。对私自出售不合格饲料的,要严肃处理。
引种优良牧草,进行草山改良。宜牧的丘岗坡地,要退耕还牧;现有宜牧草场,尽快承包到户,谁退殖,谁收益,三十年不变。
五、全面推行畜禽疫病防治承包责任制
承包的形式,可以采取防疫“大包干”,可以实行“四包一扶持”(包防疫、包治疗、包阉割、包药费,因治疗无效发生死亡给予资金扶持),也可以开展生猪保险,无病包防,有病包治,死亡包赔。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确定承包办法。畜牧兽医站和兽医人员的承包费用,一般可由乡人民政府纳入承包合同,统一收取。兽医站和兽医人员在对乡人民政府承包防疫任务和畜禽死亡率的同时,要和承包户签订合同,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畜禽死亡,应按合同予以赔偿。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做好畜禽防疫、检疫工作。
六、推动畜牧业科学技术的进步
加强科学饲养和畜产品加工技术的指导。广泛开展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举办各种专业户技术培训班,建立技术示范点,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有关科研、教育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畜牧科学技术的研究,不断培养、输送畜牧业技术人才。
七、改革流通体制,搞活流通渠道
生猪取消派购以后,各级国营食品部门要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和生产单位(户)签订定购或收购合同,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发挥主渠道作用。基层食品站组和集体、个体屠商进城卖肉,有关部门应提供方便;贯彻优质优价的政策,对瘦肉型猪的收购和销售价格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