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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的意见

  (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贫困地区的公路建设。要争取在三、五年内达到每个乡都有通县公路。在公路建设上要实行由国家、地方、群众共同出资、出人修建的办法,县人民政府征收的小四轮、手扶拖拉机养路费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交通部门要增加贫困地区的县乡公路建设补助费。今后五年内,在每年安排的县乡公路建设补助费中,集中百分之二十左右用于贫困地区的公路建设;国家从公路养路费中征收的重点建设资金,每年都要拿出一部分交给交通部门作为帮助贫困地区公路建设的专款使用。要充分利用水利资源。航运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航运调查,订出疏竣整理河道规划,发展水上交通。同时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民间运输业。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电报电话通讯,向贫困地区传递经济、技术信息。可采取邮局聘请农民代办投递员和农民集资建乡办邮电代办所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民代办邮电业务,做到邮路到村,信报到户。
  (三)要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凡是贫困地区人民要求出售的城市和出口需要的产品、国营商业、外贸、供销合作社都要及时收购。考虑到这些地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灵,为保护群众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与农民签订合同,积极开展购销活动;同时考虑到取消粮、油、棉统派购办法后,可能会出现国家牌价高于集市价格的情况,为照顾贫困地区群众的利益,国家可分配一定数量的交售计划,允许群众自由选择出售的方式和对象,可以随行就市,自由购销,也可在计划范围内按国家牌价卖给国家。要放手发展集体和个体运销业,允许出县出省。
  五、加强智力开发,抓紧人才培育
  (一)要切实抓好贫困地区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对特困户子女入中小学,可以减免学杂费。省每年安排一部分贫困地区普及初等教育专用资金,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各有关部门要对口帮助贫困地区办好农、林、园艺、畜牧等中等专业学校或专业班,大力发展农、林等中等职业教育。大专院校对贫困地区要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育、定向分配、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或采取代训等办法,帮助培育专业人才。要逐步增加向贫困地区分配的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名额,要给以优惠待遇,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工作。
  (二)要积极地、大胆地引进技术、资金和人才,加速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作用。要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奖励那些对贫困地区建设有重大贡献的知识分子。上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这些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帮助,不要轻易地把贫困地区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人员调出去。回乡知识青年是建设贫困地区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通过各种途径分批分期地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还要大力加强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注意发挥专业户技术上的示范作用。
  (三)要充实卫生和防疫力量,逐步加强医疗队伍,增加医疗设施,积极组织巡回医疗,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缺医少药的困难。要抓紧地方病的防治,尽快做出成效。省对革命老根据地原来采取的一些特殊照顾措施,应当坚持实行。还要大力进行计划生育和优生的教育,以提高人口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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