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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加快我市外贸发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加快我市外贸发展的通知
 (甬政发〔1996〕43号 1996年3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八五”期间,全市对外贸易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进出口贸易额和出口额年均递增63.47%和53.27%,发挥了外贸的龙头作用。进入“九五”以后,我市外贸既要继续更好地带动全市经济的发展,也要完成外贸增长方式和增长质量的调整,负重奋进,再上台阶。但是,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出口退税率下降,退税资金欠退严重,同时人民币汇率升值,银行利率调高以及通胀率仍在高位运行,使外贸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困难。加上外贸企业的各项社会收费负担日益加重,企业困难增大。为了进一步扶持我市外贸发展,进一步发挥出口导向作用,促进全市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采取紧急措施,缓解由于国家欠退税款严重占压,造成外贸资金极度紧张,经营陷入无法运转的困难。
  目前,全市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可流动的仅2亿元,金融贷款27亿元,合计流动资金29亿元。而上年末欠退税款超过18亿元,占压可流动资金的三分之二,实际可周转的资金仅有10亿元,按年周转4次计算,只可供年出口4.5亿美元的资金需求。
  按照外贸企业年出口18亿美元(不包括三资企业和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计算,需要流动资金40.5亿元,缺口达30.5亿元。资金极度紧张,使外贸进出口难以正常运转。企业难为“无米之炊”,势必造成外贸严重滑坡。因此,解决资金问题是外贸的当务之急。
  (一)由市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规模,对国家欠退款所占压的资金给予专项等额增加贷款额度19亿元。其中中国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中60%用于外贸企业贷款。
  (二)由市计委、市人民银行安排外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重点支持效益好、实力强的外贸企业。
  (三)市财政运用财政间隙资金继续支持外贸短期资金周转,低息支持压税严重的重点外贸企业,今年争取安排不少于去年的间隙资金。具体由外贸部门提出意见,重点支持出口规模大、机电产品比例较高的企业。
  (四)市财税局对外贸企业的所得税实行季度缓交,年终清算征收的办法,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
  二、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骨干出口产品予以重点扶持,以保持我市工农业生产和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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