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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关于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坚决取缔非法报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单位
 《关于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坚决取缔非法报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省委办〔1995〕52号 1995年9月7日)


各市(地)、县委,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邮电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坚决取缔非法报刊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关于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坚决取缔非法报刊工作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
  近几年来,我省内部报刊数量增长较快,全省已达688种。总的看,多数内部报刊在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交流经验,交换信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部分刊物也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违规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质量较差,格调低下等问题。同时,各地还出现了一些越权审批或擅自创办的非法报刊。这种状况严重扰乱了报刊管理秩序,不利于报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亟需加以整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去年7月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邮电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加强内部报刊管理的通知》要求,我们建议,在今年9、10月份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和坚决取缔非法报刊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取缔非法报刊,加强报刊管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报刊及非法报刊的出版、发行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议省委成立省清理整顿内部报刊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委领导同志牵头,由宣传、新闻出版、邮电、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各市(地)也要确定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并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指导,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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