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者的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责任心,确立被保健对象参与监督的权利。不断扩大入保率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的覆盖面,完善妇幼保健保偿管理制度。
(四)建立妇幼卫生监督网络和常规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肉眼可见残疾儿的报告制度。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网络。
(五)提高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全省县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和50%的乡镇卫生院开设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利用电视、电影、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针对妇女一生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新婚和孕产妇自我保健及科学育儿知识的教育,促进妇女身心健康,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加强妇女病筛查和防治工作,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
(七)采取食盐加碘、服用碘油丸等方法,保证妇女体内对碘元素的需要。确需补用碘油的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95%能补用碘油。
(八)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管理,100%的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具备条件并开展婚检工作和优生咨询服务。
五、计划生育
(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妇女中宣传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引导她们转变婚育观念,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在全省普遍推行“新家庭计划”活动,实现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的有机结合,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健康的新家庭。
(二)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育龄妇女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方面的科学知识。积极推行遗传病咨询、母婴保健、新生儿筛查技术工作。高度重视生殖疾病和性传播疾病对计划生育的直接影响,保护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避孕技术和方法,大力推广新型、安全、高效、方便、可靠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降低副作用,减少并发症,提高可接受性。
(四)提供良好的生殖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积极开展避孕节育知识的普及和指导;发展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供应体系,为育龄夫妇提供各种可以自由选择的安全、高效、方便的节育措施或避孕方法,提高避孕节育的普及率和有效率;普遍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教全程服务,保护妇女的生殖健康。
六、扶持贫困地区妇女事业的发展
(一)通过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或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加强对贫困地区妇女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妇女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认识和能力。重点抓好村妇代会主任的培训,争取有80%以上的村妇代会主任经过培训获得“绿色证书”或初级技术职称,成为农村妇女科技带头人。
(二)贯彻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扶贫帮困,建立扶贫基地。省每年建立以妇女为主的扶贫基地1~2个。发动先富裕的妇女与贫困妇女结对子,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妇女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