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书报刊印刷企业和定点企业的原则
(一)申领《书报刊印刷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纪守法,具备书报刊印刷企业的基本条件;
2、必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领导班子;
3、必须是县属以上印刷企业;
4、必须是以书报刊印刷为主的企业;
5、生产设备应有对开机种2台以上;
6、固定资产原资在10万元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发给《书报刊印刷许可证》,不得承印书报刊:
1、党政机关、部队、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办的非营业性的内部印刷厂、所;
2、乡镇、街道办的印刷厂、所;
3、私营(含个体)印刷厂、所;
4、违法违章经营问题严重并屡教不改的印刷厂。
(三)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分为国家级定点和省级定点两类。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在书报刊印刷企业中从严择优选定,以国营大中型书刊印刷骨干企业为主,包括历年列入书刊印刷企业统计的书刊印刷厂、部分历年承印教材(含课本)的印刷厂。
(四)申报国家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须经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提出报批意见,报新闻出版署批准后颁发国家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证书》;申报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由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发证,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五)国家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国营大中型书刊印刷骨干企业;
2、应是排、印、装工序齐备的综合性书刊印刷企业;
3、年排字2000万字以上,年印刷4万令(其中彩色书刊产品产量按完成色令数的一半折算),书刊产品的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50%以上;
4、生产设备应有对开机种8台以上;
5、固定资产原资在250万元以上。
(六)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国营书刊印刷骨干企业;
2、原则上应是排、印、装工序齐备的综合性书刊印刷企业;
3、年排字800万字以上,年印、装各2万令以上(其中彩色书刊产品产量按完成色令数的一半折算),书刊产品的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30%以上;
4、生产设备应有对开机种4台以上;
5、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
五、委印和承印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