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失效]

附件:    关于印章尺度、式样、名称、字体的规定

  
  为规范刻制的印章,严密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特对印章的尺度、式样、名称、字样等作下列规定:
  一、印章的尺度:
  (一)各级党组织、人民政府、人大、政协、顾委、部队、法院、检察院等印章的尺度按照有关规定;
  (二)国营、集体经营、私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的工厂、矿山、农场、商店、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印章直径为4.2cm;
  (三)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印章除有统一规定的外,直径一律为4.2cm;
  (四)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工作单位的印章直径为4.2cm;
  (五)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国营、集体经营、私营和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处、科、室等部门的印章直径为4cm;
  (六)个体工商户营业印章直径为4cm;
  (七)各类圆型的专用章、帐号章、现金收讫章等印章的直径为4cm;
  (八)各类圆型的合同专用章直径最大不得超过5cm。
  二、印章的式样、名称、字体: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所属部门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印章一律为圆型。
  印章的名称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定名称。
  印章的印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营业印章字体自左而右环行排列;单位的部门印章,单位名称字体自左而右环行排列,部门名称自左而右横行排列。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可中、外文并用,外圈为中文,内圈为外文。中文印文可以使用繁体字。
  (附样一)

            |
    存  根    |     刻 制 印 章 委 托 书
  --------  |
 刻制单位:      |_____:
            |  现委托你单位给____单位刻制下列印章,
 需刻单位:      |请予承制。
            |
 刻制内容:      |             ×××公安局
            |              年  月  日
            |---------------------
            ||印章名称|规  格|图  样|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具人姓名:     ||    |    |    |    |
            ||----|----|----|----|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    |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