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振兴苏酒”的意见
(1998年10月18日 苏政发〔1998〕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有悠久的酿酒历史,地产名优白酒(以上简称苏酒)曾经蜚声海内外,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不少酒厂已成为当地的重要支柱产业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工业技术的创新,为全省及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近几年,苏酒的发展遇到了严峻挑战,产销日趋下滑,市场逐渐缩小,经济效益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一些兄弟省份知名大企业的白酒销量却增加迅速。苏酒生产经营以及市场销售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品结构经营以及市场及消费需求变化;一些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营销方法落后,营销网络不健全,科技开发能力薄弱、质量保证和竞争力不强;个别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导致白酒质量不够稳定;重点企业负担沉重,发展后劲不足;一些地方小酒厂盲目发展,市场无序竞争,假冒伪劣产品也时有发生,酒类行业缺乏有效的规划与管理措施等等。
苏酒的振兴与发展特别关系到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苏酒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极好的市场机会和发展机遇。现在的白酒市场是“此消彼长”,并非真正萎缩,这是苏酒可以振兴的市场依据。江苏拥有较好的白酒发展基础,全省白酒行业多年来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这是振兴苏酒的基本条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振兴苏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重振苏酒雄风。现在“振兴苏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振兴苏酒”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省白酒行业的现状,“振兴苏酒”的总体要求是:充分认识“振兴苏酒”的重点意义和紧迫性,发挥企业振兴苏酒的关键作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加强质量管理,采取适度倾斜政策,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认真清理整顿白酒产销秩序,培植发展名牌产品,努力营造“振兴苏酒”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苏酒”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二、进一步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努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水平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各白酒生产企业要真正确立市场第一的观念,把工作的着重点切实转向市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系于市场。要深入研究市场及现代营销策略,加强企业营销队伍建设,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新型营销网络和体系。在认真搞好市场调查、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定位细分。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包括实行厂县挂钩、定牌生产、地区总经销和总代理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苏酒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市场和地产酒较少的偏远省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