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南京市炉窑烟尘排放管理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4年6月17日)废止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南京市炉窑烟尘排放管理条例》的决定
(1997年9月17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7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1997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
南京市炉窑烟尘排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