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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1998年1月9日 苏政办发〔1998〕3号 由江苏省人事厅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八日制定,省人民政府转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指示,全面提高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1996-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省委《江苏省“九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推行的需要,经商省委组织部同意,现就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职位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全省国家公务员,使全省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努力建设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德才兼备,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密切结合新形势和任务,坚持学习理论与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教育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领导水平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分级分类和条块结合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区别不同情况,逐步建立起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新机制。
  3.突出重点的原则。要重点抓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晋升为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和优秀中青年公务员的培训,从战略高度把跨世纪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抓紧抓好。
  4.注重提高质量的原则。在培训中既要考虑职位层次的共性,又要考虑到部门、行业、专业的特点,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形式,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确保培训质量。
  二、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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