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健全产品标准、工艺标准、管理标准等标准化体系。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准生产。有条件的企业应制定技术水平高于国家产品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7.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量检测和管理机构,严格计量检测设备管理,不断充实、更新计量检测设备,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对无标准生产企业和计量检测体系不合格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限期整改。
8.企业必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建立权责清晰的质量责任制,确保检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要加强质量信息反馈工作,不断改进设计,做好售后服务。
(四)全面加强企业质量管理。
9.企业法人要亲自抓质量,对企业质量工作负全责。企业要制定质量发展计划,明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企业领导层应增强质量意识,学习和掌握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质。
10.企业要确立“提高质量、科技先行”的观念,根据自身和市场条件,大力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拓宽服务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加快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步伐,形成科技推动质量、质量促进科技的良性循环。
11.大量开展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贯标”工作要有计划分层实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按标准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基础较差的企业,应通过“贯标”,加快建立并实施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质量体系,不断实施质量改进,提高管理水平。
12.企业要把降废减损作为企业“练内功、增效益”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企业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加强现场管理,努力提高产品工序一次合格率,降低不良品损失。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增产节约。
(五)强化质量监督。
13.坚持依法行政,抓好监督抽查工作。省级监督抽查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流通企业、集贸市场的质量监督。要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对重点产品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由主管部门给予“黄牌”警告,认真组织整改,并进行验收复查。对拒不整改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去企业厂长经理职务或吊销营业执照。加强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对无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有关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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