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1997年9月12日 苏政发〔1997〕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了更好地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
1、利用国际资本推动我省经济和建设事业发展,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吸取世界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成果,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增加人民就业机会,是我省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措施。各级政府要把引进外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
2、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发展不动摇,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产业导向,大力拓宽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开辟利用外资新的产业领域;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改进招商方法,努力提高对外招商水平;完善利用外资的政策,改善服务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3、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的重点产业领域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能源、环保及原材料工业、城市设施改造和经济实用住房建设以及第三产业。但是,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将严格制止。
4、农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在品种繁育、栽培饲养、产前产后管理以及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引进外资,尤其要鼓励外资投向荒地、滩涂等未开发的资源。要努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使之成为引进外资的载体,通过嫁接改造和示范效应,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5、加快省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缓解交通、能源等“瓶颈”制约,既是我省引进外资的重点,又是高质量、全方位吸引外商投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对这项工作要加强规划布局,采取多种引资形式,积极有序地开展。
6、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原材料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引进外资工作,要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相结合。国有企业要研究和掌握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发展研究方向,探索合作交流的可行模式,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地位。各级政府在抓大放小中,对于企业的兼并、股权结构调整和改转租卖要积极寻求各种利用外资的形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