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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1997年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1997年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7年4月1日 苏政办发〔1997〕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1997年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1997年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政府:
  1996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完成投资11.9亿元,开工总面积209万平方米,竣工134万平方米。其中省属高校开工18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城镇中小学开工191万平方米、竣工122万平方米,相当于“八五”前四年全省建成教职工住房面积的总和,在完成投资、竣工面积、建成套数等方面均创历史最高记录,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教职工住房建设,不仅缓解了全国教职工住房的困难局面,改善了教职工的居住条件,而且对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稳定教职工队伍,推动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和“科教兴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7年是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十分关键的一年,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教职工住房缺口仍然很大。据统计,全省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中还有10.17%的缺房户;另一方面,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的工作明显滞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去年教职工住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教职工住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教职工住房建设列为政府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1997年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1997年全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教职工住房建设的政府行为;坚持住房制度改革方向,多渠道筹措建房资金,多方位拓宽住房来源;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促进各地(校)之间的平衡发展;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努力使我省教职工住房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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